喜保宁适用于治疗难治性复杂部分性癫发作以及婴儿痉挛症,正确用法如下:一、难治性复杂部分性癫发作:1、成人(17岁及以上的患者)患者:治疗起始剂量应为1000毫克/天(每天两次,每次 500毫克)。根据用药情况,每日总剂量可每周增加500g。成人喜保宁的推荐剂量为3000毫克/天。2、儿科(2至16岁的患者)患者:推荐剂量应根据患儿的体重计算,分两次给药。例如体重10-15公斤的儿童,每天推荐的起始剂量为350毫,每日维持总剂量为1050毫克。对于体重大于60公斤的儿童,应该按照成年人的推荐使用。二、婴儿痉挛症:初始每日剂量为50毫克/千克/天,分两次给药(每日两次,每次25毫克/千克)。后续剂量可每3天增加一次,最多可达150毫克/千克/天,分两次给药。对于婴儿痉挛症,如果在用药2-4周内没有观察到疗效,应停用喜保宁。以上信息来源于美国FDA药品说明书,仅供参考。不管是成人还是儿童患者,使用喜保宁应在在医生的指导下严格遵医嘱用药。同时治疗期间如果出现任何异常,应及时咨询医生进行处理。治疗期间可及时向医生反馈病情,根据药物反应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