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本内容仅作参考,不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线下就医
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总胆红素 > 1.5 × ULN)患者避免使用Tivdak。
肝功能轻度受损的住院患者(总胆红素≤ULN 和 AST >ULN 或总胆红素> 1 至 1.5 倍),密切监测患者对TIVDAK的不良反应,但不建议调整TIVDAK的起始剂量。
Tivdak推荐剂量为2 mg/kg(最大剂量为200 mg),通过静脉输注给药,需要超过30分钟,每3周1次,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医护人员决定患者的输注剂量。每次输注时,医护人员会在患者眼上敷上冰袋。
提示:本内容仅作参考,不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线下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