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染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曾发生细菌性感染(包括败血症和肺炎)、分枝杆菌感染[包括结核病(临床上多表现为播散性的或肺部以外的结核病)]、侵袭性真菌感染和其它条件性感染,其中某些感染可能导致死亡。
应检查患者是否有潜在的结核病菌感染。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对有结核病菌感染的患者进行治疗。
本品不应用于严重感染活动期的患者。伴有慢性感染或有反复感染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应告知患者并使其尽可能避免处于可能引起感染的潜在危险因素中。
2、充血性心力衰竭 :对于患有中重度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学会III/IV级)的患者,未发现给予本品5mg/kg会增加因心力衰竭加重引起的住院率和死亡率。但是在5 mg/kg或以下剂量或对轻度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学会I/II级)患者,尤其在长期治疗中,不能排除不良反应的发生。
因此,对心力衰竭患者,应在考虑其它治疗方法后,才能慎重使用本品,且剂量不应超过5 mg/kg。上市后经验显示,使用本品的患者(无论有无明显诱发因素)有心力衰竭加重的报告,罕见新发心力衰竭(包括无心血管疾病的患者)的报告,其中一些患者的年龄在50岁以下。
如果决定给心力衰竭患者使用本品,应在治疗过程中对其进行严密观察。一旦心力衰竭的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心力衰竭症状,则应停用本品。
3、输液反应/过敏反应:本品的过敏反应可在不同的时间内发生,多数出现在输液过程中或输液后2小时内,症状包括荨麻疹、呼吸困难和/或支气管痉挛(罕见)、喉头水肿、咽部水肿和低血压。
使用本品1-14天后,个别克罗恩病患者出现血清病样反应,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头痛、咽喉痛、肌肉痛、多关节痛、手及面部浮肿和/或吞咽困难。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治疗措施。发生严重反应时,应停止使用品。
ATTRACT试验资料显示,一些预防性措施(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和/或抗组胺药物)可减少输液反应的发生。为减少输液反应的发生,尤其对以前出现过输液反应的患者,应将输液速度放慢。
4、自身免疫 :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促使自身抗体的形成,罕见狼疮样综合征。若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出现狼疮样综合征征兆,则应立即停药。
5、神经系统 :罕见本品及其它TNFα抑制剂与包括多发性硬化症在内的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经临床症状新发或加重和/或放射学检查证实)有关的病例。罕见视神经炎和癫痫发作的病例,可能与本品的使用有关。对于曾患有或新近患有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的患者,应在给予本品前权衡利弊。
6、肝胆系统 :在本品上市后经验中观察到非常罕见的黄疸和非传染性肝炎(其中一些具有自身免疫性肝炎的特征)的病例,还出现个别导致肝移植或死亡的肝衰竭病例。应对有肝功能障碍体征和症状的患者评价其肝脏损伤的情况。
如患者的黄疸指数和/或谷丙转氨酶升高至正常范围上限的5倍以上,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针对异常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使用其它免疫抑制剂观察到的一样,使用本品的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即表面抗原阳性者)有出现乙型肝炎再活化的情况。
在开始使用本品前和使用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应对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进行适当的评价和观察。
7、TNFα抑制剂与阿那白滞素合用 :在阿那白滞素与TNFα抑制剂依那西普合用的临床研究中,曾观察到严重感染的病例,与单独使用依那西普相比,疗效并未加强。根据阿那白滞素与依那西普合用发现的不良事件的性质,可推测出阿那白滞素与其它TNFα抑制剂合用可能产生类似的不良反应。因此,不建议本品与阿那白滞素合并使用。
8、疫苗接种 :无资料显示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在接种活疫苗后出现接种反应或被感染,但不建议本品与活疫苗同时使用。在ASPIRE研究中,每个治疗组中多价肺炎球菌疫苗的药物浓度增加2倍的患者比例相当,显示出本品不干扰T细胞依赖的体液免疫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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