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治疗操作时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人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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