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哮喘急性发作
本品不用于治疗急性哮喘症状或哮喘急性发作。本品不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痉挛或哮喘危象。
2、超敏反应
如果发生全身性超敏反应(速发型或迟发型),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开始适当的治疗。本品给药后,特应性皮炎开发项目中报告的血清病/血清病样反应病例非常罕见。已报告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血清病样反应的病例。在注射本品后,速发过敏反应和血管性水肿发生的时间从几分钟到七天不等。
3、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哮喘研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成人患者报告过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EGPA)的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及血管炎。临床医生应注意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患者可能出现的血管炎性皮疹、肺部症状加重、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接受哮喘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全身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有时还会出现符合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的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或血管炎的临床特征,这些疾病
通常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这些事件可能与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减量有关,但不一定始终如此。目前,本品与此事件因果关系尚未确立。
4、蠕虫感染
已知蠕虫感染的患者被排除参加临床研究。本品通过抑制IL-4/IL-13信号传导,可能会影响针对蠕虫感染的免疫应答。原先存在蠕虫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使用本品前进行治疗。如果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感染蠕虫,并且对抗蠕虫治疗无反应,则应停止本品治疗,直至感染消除。参加儿童哮喘研发项目的6-11岁儿童报告了蛲虫病病例。
5、结膜炎和角膜炎相关事件
结膜炎和角膜炎相关事件在本品治疗中已有报告,主要见于特应性皮炎患者。部分患者报告了结膜炎或角膜炎伴发的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
应建议患者向其医务人员报告新发或恶化的眼部症状。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如果发生结膜炎且经标准治疗不能缓解,或有提示角膜炎的体征和症状,则应接受眼科检查。
6、糖皮质激素
本品治疗开始后,请勿突然停止全身性、局部或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适用,糖皮质激素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糖皮质激素减量可能会伴有全身性戒断症状和/或导致先前被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控制的症状/病情显现出来。2型炎症生物标志物水平可被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抑制,这点在评估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患者的2型炎症水平时应予充分考虑。
7、合并哮喘的患者
在未咨询医生的情况下,接受本品治疗且合并哮喘的患者不应调整或停止哮喘治疗方案。停用本品后,应仔细监测合并哮喘的患者。
8、疫苗接种
本品给药时,应避免同时给予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因为尚未确定此类操作的临床安全性和疗效。建议在本品治疗前,患者应已根据当前免疫指南完成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接种。尚无临床数据支持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给予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的更具体指导。已评估了对Tdap疫苗(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三联疫苗)和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的免疫应答。
9、钠含量
本品每200毫克或300毫克剂量含钠均低于1毫摩尔(23毫克),即基本“不含钠”。
10、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无影响或可以忽略不计。
11、配伍禁忌
在无配伍禁忌研究的情况下,本品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孟加拉耀品国际授权书
孟加拉珠峰制药授权书
孟加拉伊思达制药授权书
孟加拉伊思达制药授权书
土耳其医院授权书
扫码关注
了解最新国际医疗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京) - 非经营性-2020-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