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期CARTITUDE-2 试验(NCT04133636)队列B的研究结果,在初始治疗后早期临床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单次输注ciltacabtagene autoleucel (cilta-cel)产生了早期和深度的缓解,以及令人鼓舞的最小残留疾病(MRD)阴性状态。
在2021年ASH年会上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在10-5阈值范围内具有MRD可评估样本的13例患者中,92.3%的患者在数据截止时达到MRD阴性状态。
中位随访10.6个月时,CAR-T细胞疗法(Cilta-cel)的客观缓解率(ORR)为95%。79%的患者获得了完全缓解(CR)或更好,90%的患者获得了良好的部分缓解(VGPR)或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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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lta-cel的中位首次缓解时间为1.0个月(范围,0.9-2.6),中位最佳缓解时间为2.5个月(范围,0.9-11.8)。值得注意的是,尚未达到中位缓解持续时间(DOR)。此外,6个月的无进展生存率(PFS)为90%;12个月的PFS率为84%。
早期临床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尽管接受了蛋白酶体抑制剂(PI)、免疫调节药物(IMiD)和单克隆抗体的治疗,但其中位生存期不足2年。
多队列CARTITUDE-2试验就是为了评估cilta-cel在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前线治疗中的作用。来自队列B的初步分析数据显示,中位随访4.7个月时,cilta-cel诱导的ORR为89%,28%的患者获得了完全缓解或更好,67%的患者获得了良好的部分缓解或更好。在2021年ASH年会上,研究人员分享了队列B的最新发现。
该试验的队列B纳入了接受PI或IMiD初始治疗后早期复发的患者。早期复发被定义为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后12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出现疾病进展,或对未接受移植的患者开始抗骨髓瘤治疗;这些患者需要进行CAR-T细胞和抗BCMA疗法的初始治疗。
该研究参与者经历了1 - 28天的筛选期,接着进行单采,然后根据需要进行桥接治疗。之后,患者从第 -5天至第 -3天接受阿糖胞苷(300 mg/m2)联合氟达拉滨(30 mg/m2)的淋巴细胞清除治疗。在治疗的第1天,患者接受单次输注cilta-cel ,目标剂量为0.75 × 106 (0.5-1.0 × 106) CAR阳性活T细胞/kg。
Cilta-cel的安全性是可控的。初始3级或4级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在第60天仍未恢复到2级或以下,血小板减少率为16%,淋巴细胞减少率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率均为11%。
参考资料:
https://www.onclive.com/view/cilta-cel-produces-deep-responses-as-second-line-treatment-in-early-relapse-myelo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