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pitor的中文说明书
【Lipitor药品名称】立普妥、阿托伐他汀
【Lipitor适应症】适用于在控制饮食的基础上,用于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或非家族性)和混合性高脂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Lipitor可与其他降脂疗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他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Lipitor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或遵医嘱。
病人在接受Lipitor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都要进行标准低胆固醇饮食。Lipitor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剂量范围10~60mg/日,应用2-4周内应监测血脂水平,剂量根据治疗目标和疗效反应作相应调整。
【Lipitor不良反应】
1、Lipitor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
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Lipitor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
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Lipitor禁忌症】 对Lipitor所含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活动性肝病患者、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且原因不明者、肌病、孕期、哺乳期及任何未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禁用Lipitor。
【Lipitor注意事项】
1、使用Lipitor治疗前、治疗6周及12周或增加药物剂量后进行肝功能检测,并在以后定期测定肝功能。
2、治疗过程中出现弥漫性肌痛、肌肉触痛或无力,特别是伴有全身不适或发热时,或/和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明显升高,应考虑肌病的可能性。如为肌病,应停止Lipitor的治疗。
3、使用Lipitor前,应通过适当饮食、运动和减轻肥胖的体重等方法控制高胆固醇血症,并治疗其他原发疾病。
4、Lipitor过量无特殊治疗。一旦发生过量,应予以对症及相应的支持疗法,血液透极不能显著增加其清除。
5、开始治疗和/或增加剂量后2~4周应监测血脂水平,并据此对剂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6、对纯合子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除非无法进行其他治疗,Lipitor应作为其他降脂治疗措施(LDL血浆分离置换)基础上进行的治疗手段。
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