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博士Paul K. Paik和他的同事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报道的II期VISION试验显示,在MET 14外显子跳跃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高选择性MET抑制剂特泊替尼(tepotinib)能产生持续缓解。
研究细节
在该试验中,到2020年1月,152例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患者接受500 mg 特泊替尼治疗,每天1次(安全人群),其中99例随访≥9个月(有效人群)。
在99例有效患者人群中,66例通过液体活检和60例通过组织活检确定了MET14外显子跳跃突变的存在,其中27例均确诊。有56%的患者先前已接受过一种或多种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疗法。
结果
有效患者人群中位随访时间为17.4个月。在99例患者中,客观缓解率(均为部分缓解)为46%(95%置信区间[CI] = 36%–57%),中位缓解时间为11.1个月(95%CI)= 7.2个月-无法估算)。
液体活检检测组的66例患者的客观缓解率为48%。组织活检检测组的60例患者的客观缓解率为50%。无论基线特征和既往治疗方案的数目如何,缓解率均相似。
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为56%。在51例基线液体活检样本匹配的患者中,有34例(67%)观察到了以循环游离DNA测得的分子反应。
不良事件
在安全人群中的152例患者中,与治疗相关的≥3级不良事件发生在28%的患者中,最常见的是周围性水肿(7%)。
与治疗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在15%的患者中。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导致33%的患者减少剂量,永久停用特泊替尼的比例为11%。剂量减少和停药主要是由于外周水肿,胸腔积液和呼吸困难。
总结
研究人员得出结论:“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已证实有MET14外显子跳跃突变,在大约一半的患者中,特泊替尼能产生部分缓解。”
一项tepotinib 治疗具有MET 外显子14跳跃突变或MET 扩增的非小细胞肺癌的II 期试验在中国已展开招募,部分招募条件如下。
入选标准:
1.女性受试者如果不在妊娠期,不在哺乳期,而且至少符合以下一种情况,则可以 参加研究:a. 不属于附录VIII中定义的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或者b.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第一次给药开始前2周至治疗期间以及研究治 疗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4周使用本研究方案附录VIII中详述的高效避孕方法 (即,每年失败率低于1%的方法)。育龄期女性在入组前的妊娠试验(血清 β-HCG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2.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第一次给药开始至治疗期间以及研究治疗最后一 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使用本研究方案附录VIII中详述的高效避孕方法(即,每年 失败率低于1%的方法),他们的育龄女性伴侣也必须使用,并且在此期间不得捐 献精子。男性受试者应始终同时使用避孕套等屏障方法。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所有类型,包括鳞 状和肉瘤样);
4.未经治疗的一线患者,或接受过不超过2线既往治疗的经治疗患者。
5.受试者存在MET突变,即1.血浆和/或组织中存在METex14跳跃突变(通过中心实验室或通过具有适当监 管状态的测定法来确定)的受试者将入组本试验。对于这些受试者,需要足 够的肿瘤组织和/或血浆来进行额外的检测2.仅血浆中MET扩增定义为LBx检测结果阳性(通过中心实验室或通过具有适当监管状态的测定法来确定)3.基于对12例LBx选定受试者的中期分析结果:仅组织中MET扩增定义为TBx检 测结果阳性,MET基因拷贝数增加至少4个(通过中心实验室或通过具有适当 监管状态的测定法来确定)。
排除标准:
1.活跃的脑转移(定义为神经系统稳定<4周和/或有症状和/或需要用类固醇治疗和/ 或软脑膜疾病)。受试者必须在治疗开始前≥4周完成任何既往脑转移治疗(立体 定向放射外科/伽玛刀治疗≥2周)。使用低药物相互作用风险的抗惊厥药进行症状 性治疗时神经系统稳定的受试者或类固醇剂量逐渐减少的受试者符合要求。最长 直径≤1cm的无症状未治疗脑转移符合要求。
2.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1.5 x 正常值范围上限(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ULN;对于有肝转移的受试者:总胆红素> 1.5 × ULN,AST/ALT > 5 × ULN。
3.肾功能不全:重度肾损害,表现为:血清肌酐≥ 1.5 × ULN;肌酐清除率(CrCl) < 30 mL/min,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如果计算得到 的CrCl < 30 mL/min,研究者可能会要求24小时CrCl以进行确认)。在这种情况下, 应排除24小时CRCl<30 mL/min的受试者)CrCl (mL/min) = [140 – 年龄(岁)× 体重(kg)] 72 × 血清肌酐(mg/dL) {× 0.85,对于女性受试者}。
4.一般标准,既往接受靶向HGF/c-Met通路的其它药物进行治疗;
5.心功能受损a.超声心动图确定的左心室射血分数<45%(除非有临床指征,否则不需要对没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受试者进行筛选评估)b.严重心律失常c.不稳定型心绞痛d.纽约心脏学会III级和IV级心力衰竭e.试验开始前12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f.症状性心包积液。
6.标准治疗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未稳定至150/90 mmHg)。
7.NSCLC以外肿瘤的病史或现病史,不包括经根治性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宫 颈原位癌,或者其他经过根治性治疗且至少5年无疾病迹象的癌症。
8.吞咽困难、吸收不良或其它慢性胃肠道疾病病史,或可能妨碍测试产品依从性和/ 或吸收的病症。
*以上为部分标准,最终入选由研究人员确定。
详情请联系医伴旅工作人员电话:400-001-2811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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