剂量
早期靶向治疗(先发制人或诊断驱动的治疗)可能会在特定诊断测试确认疾病之前开始。然而,一旦获得这些结果,应相应调整抗真菌治疗。
负荷剂量
推荐的负荷剂量是在前48小时内每8小时重新配制和稀释(相当于200mg艾沙康唑)一瓶(总共6次给药)。
维持剂量
推荐的维持剂量是在最后一次负荷剂量后12至24小时开始,每天一次重构和稀释(相当于200mg艾沙康唑)后的一瓶。
治疗持续时间应由临床反应决定。
对于超过6个月的长期治疗,应仔细考虑收益-风险平衡。
改用口服艾沙康唑
CRESEMBA也可作为含有100mg艾沙康唑的硬胶囊提供。
基于高口服生物利用度(98%,参见第5.2节),当有临床指征时,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之间切换是合适的。
老年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然而,老年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包括终末期肾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损害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级和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尚未在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患者中研究艾沙康唑。除非认为潜在益处大于风险,否则不推荐在这些患者中使用。
儿科人群
尚未确定CRESEMBA在18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没有可用数据。
给药方法
静脉使用。
处理或使用药物前的预防措施
CRESEMBA必须重新配制,然后进一步稀释至对应于约0.8mg/mL 艾沙康唑的浓度,通过静脉输注给药前至少1小时以降低输注相关反应的风险。输液必须通过带有在线过滤器的输液器进行给药,该过滤器带有由聚醚砜(PES)制成的微孔膜,孔径为0.2μm至1.2μm。CRESEMBA必须仅作为静脉输注给予。
关于给药前CRESEMBA的重构和稀释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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