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仅供吸入使用。本品不建议稀释或在雾化器中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本品不可用于皮下、静脉或鞘内注射。
2、推荐剂量为每次一支(300mg),每日两次,持续 28 天。
3、本品每周期治疗方案为:持续用药 28 天,停止用药 28 天。然后进入下一周期。
4、每日两次用药间隔时间尽可能接近 12 小时,应不少于 6 小时。如漏用一次药物,则应在距下次计划用药时间至少 6小时前尽快补用。如距下次计划用药时间不足 6 小时,则无需补用,下次仍按原计划时间及剂量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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