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应严格遵医嘱使用赖诺普利(Longes),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
(1)、成人初始治疗: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10毫克。应根据血压反应调整剂量。常用剂量范围为每天20至40毫克,单次给药。高达80毫克的剂量已被使用,但并未显示出更强的效果。
(2)、成人联用利尿剂:如果单独使用赖诺普利片血压未得到控制,可加用低剂量的利尿剂。加用利尿剂后,可能可以减少赖诺普利片的剂量。
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成年高血压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一次5毫克。
(3)、6岁及以上高血压儿科患者:对于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²的儿科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一次每公斤体重0.07毫克。应根据血压反应调整剂量,最大可达每天一次每公斤体重0.61毫克。在儿科患者中未研究过高于每公斤体重0.61毫克的剂量。不推荐在小于6岁的儿科患者或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²的儿科患者中使用赖诺普利片。
当赖诺普利片作为收缩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与利尿剂和洋地黄合用时,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一次5毫克。
在这些患有低钠血症的患者中,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一次2.5毫克,耐受后可增至最大剂量每天一次40毫克。
在急性心肌梗死症状出现24小时内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中,口服赖诺普利片5毫克,24小时后再给5毫克,48小时后给10毫克,然后每天一次10毫克。治疗应持续至少六周。
在心肌梗死后头3天收缩压较低的患者中,以2.5毫克开始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可以给予每天5毫克的维持剂量,需要时可暂时减至2.5毫克。如果发生长时间低血压,则应停用赖诺普利片。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1)、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赖诺普利片剂量。
(2)、对于肌酐清除率≥10mL/min且≤30mL/min的患者,应将赖诺普利片的初始剂量减少至通常推荐剂量的一半。
(3)、对于接受血液透析或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患者,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2.5毫克。
赖诺普利片对孕妇给药可造成胎儿损害,在妊娠第二和第三孕期使用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降低胎儿肾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用赖诺普利片。
妊娠期高血压增加母体和胎儿的风险。对于暴露于赖诺普利片的胎儿/新生儿,可能发生羊水过少及相关并发症。应对有宫内暴露史的婴儿进行密切观察,必要时给予支持治疗。
尚无关于赖诺普利是否存在于人乳中,以及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产奶量影响的数据,由于母乳喂养婴儿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妇女在治疗期间不要母乳喂养。
已在6至16岁儿科患者中确立了赖诺普利片的抗高血压效果和安全性。尚未在6岁以下或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²的儿科患者中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于有宫内暴露史的新生儿,如果出现少尿或低血压,应关注血压支持和肾脏灌注。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GISSI-3试验中,老年患者因肾功能不全停药的比例略高,其他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未观察到差异。
包括赖诺普利片在内的ACE抑制剂在黑种人患者中的降压效果弱于非黑种人患者。
对于接受血液透析或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需要调整赖诺普利片剂量。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pro/lisinopri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