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波生坦用法以及用量:波生坦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 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维持剂量125 mg,一天2次。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 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波生坦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波生坦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波生坦36小时。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在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老年人:波生坦的临床研究没有包括足够的年龄在65岁及大于65岁的病人并测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病人相同。通常来说,因为肾和/或心脏功能下降、有伴随疾病、其它药物治疗,尤其有肝功能降低,所以老年病人的剂量应该慎重选择。
肝脏损害病人:肝脏轻度损害病人应慎用波生坦。中度和重度肝脏损害病人严禁使用。
对于波生坦任何组分过敏者;怀孕或者可能怀孕者禁用波生坦,患者朋友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再医生的指导下科学使用波生坦治疗疾病。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0年1月15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