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波生坦为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拿药,并遵医嘱用药,包括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不得擅自按照药物说明书自行用药。
成人起始口服一次62.5毫克,每日2次,分别在早晚分服,共28天,再增加至维持剂量125毫克。
体重10~20公斤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31.25毫克,每日1次,维持剂量31.25毫克,每日2次。
体重20~40公斤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31.25毫克,每日2次,维持剂量62.5毫克,每日2次。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波生坦被认为对人具有潜在致畸性。当给予大鼠≥60 mg/kg/day(人口服治疗剂量的2倍,每次125 mg,每日2次,基于mg/m2)时,波生坦显示有致畸性。在大鼠的胚胎毒性研究中,波生坦表现出剂量相关的致畸性作用,包括头部、脸部和主要血管畸形。剂量高达1500 mg/kg/day时,在家兔中没有观察到出生缺陷;但其血浆浓度低于大鼠的血浆浓度。波生坦诱导的畸形和内皮素-1基因剔除小鼠和以其它内皮素受体拮抗剂治疗的动物中所观察到的畸形相似,表明这些药物有类致畸性效应。没有对孕妇进行研究。在本品治疗前必须排除妊娠,之后必须采用充分的避孕措施防止妊娠。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分泌进入人乳汁。因为大多数药物都分泌到乳汁中,应建议服用波生坦的哺乳妇女停止哺乳。
老年用药:年龄65岁或以上病人有限的临床经验表明,老年人和年轻人对药物的反应没有差异,但应考虑老年人肝功能低下的可能性。
儿童用药:还没有建立波生坦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建议用于儿童。
参考资料: 欧洲药监局说明书更新于2019年3月12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ema.europa.eu/en/medicines/human/EPAR/tracl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