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妥司兰钠是靶向抗凝血酶(AT)的双链小干扰核糖核酸(siRNA),经N‑乙酰半乳糖胺(GalNAc)配体偶联修饰,皮下给药后主要富集于肝脏,通过RNA干扰机制降解抗凝血酶信使RNA,下调血浆抗凝血酶活性,提升凝血酶生成能力,用于血友病患者的出血预防治疗。
药品称呼
通用名称:芬妥司兰钠注射液、Fitusiran
商品名称:赛菲因、Qfitlia
适应靶点
肝脏抗凝血酶(AT)信使核糖核酸(mRNA)。药物进入肝细胞后介导AT‑mRNA降解,减少肝脏合成、分泌抗凝血酶,降低循环血浆抗凝血酶的活性水平,解除抗凝血酶对凝血通路的抑制作用,增加凝血酶生成,改善血友病患者凝血能力缺陷状态。
适应症和适应人群
适应症:用于常规预防性治疗,预防或降低出血事件的发生频率。
适应人群:12周岁及以上成人与青少年A型或B型血友病患者,无论体内是否存在凝血因子Ⅷ或者Ⅸ抑制物(抗体)。
规格与性状
规格:50mg/0.5mL/支/盒。
性状:无菌、无防腐剂,澄明无色至淡黄色皮下注射溶液;若出现浑浊、变色、可见微粒、絮状物禁止使用。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Fitusiran sodium。
非活性辅料: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氯化钠、注射用水;可添加浓磷酸、氢氧化钠调节pH至7.0。
用法用量
仅限皮下注射使用;建议在具备血友病/出血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护人员监督下开展治疗;使用经FDA认证的检测试剂盒监测血浆抗凝血酶(AT)活性;给药前基线AT活性<60%不得启动治疗。
推荐剂量
起始给药:50mg,皮下注射,每2个月给药1次。
给药初始7天:患者可以继续沿用既往凝血因子浓缩物(CFC)或旁路制剂(BPA)的预防给药方案;首次给药后最迟第7天,必须停用CFC/BPA预防性给药,避免叠加高凝风险。
剂量调整目标:通过调整给药剂量与给药间隔,把血浆抗凝血酶活性稳定维持于15%‑35%目标区间,降低血栓风险。
给药监测节点:启动起始剂量后第4周(第1月)、第12周(第3月)、第20周(第5月)、第24周(第6月),以及每一次剂量调整之后,均需要检测AT活性;当找到能够稳定维持AT活性15%‑35%的目标维持剂量后,改为每年检测一次AT活性;若出血控制效果不佳,可酌情增加AT活性检测频次。
剂量调整
依据血浆抗凝血酶活性结果进行剂量上调或下调,不同基线给药方案对应的调整策略详见说明书。
出血管理
启动治疗后前7天发生突破性出血:沿用患者既往CFC/BPA急救给药方案进行止血。
首次给药满7日后发生突破性出血:必须降低CFC/BPA给药剂量、拉长给药间隔,规避血栓风险。
具体您可以阅读芬妥司兰钠注射液完整用法用量信息,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推荐文章:芬妥司兰钠注射液的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严重不良反应
血栓栓塞事件;急性、复发性胆囊疾病(胆结石、胆囊炎,部分需要胆囊切除术,可继发胰腺炎);药物性肝损伤,转氨酶升高。
常见不良反应
病毒性感染、鼻咽炎、细菌感染。
发生率5%‑10%不良反应
肝损伤(ALT/AST升高,肝损伤)、关节痛、凝血酶原片段1.2升高、注射部位反应(淤青、红斑、疼痛、血肿、萎缩、出血、硬结、结节、皮疹等)、头痛、咳嗽。
发生率<5%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
消化不良、腹痛。
具体您可以阅读芬妥司兰钠注射液副作用信息,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推荐文章:芬妥司兰钠注射液的副作用。
注意事项
血栓事件
全程监测AT活性,维持15‑35%目标区间;临床观察血栓体征;一旦确认发生血栓事件,立即暂停芬妥司兰钠,按照临床标准方案处理血栓。血栓痊愈后,重启治疗需要审慎评估获益‑风险比。应告知患者识别血栓警示症状,出现肢体肿胀疼痛、咯血、呼吸困难、胸痛、剧烈头痛、局灶神经缺损、视力改变等立即急诊就诊。
急性及复发性胆囊疾病
典型临床表现上腹痛、上腹部弥漫痛、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一旦怀疑胆囊疾病,完善影像学检查与临床随访。既往有症状胆囊疾病病史患者,优先选择其他血友病替代治疗;用药中新发胆囊疾病,考虑临时暂停或永久停用芬妥司兰钠。
肝毒性
基线完善肝功能全套(AST、ALT、总胆红素);治疗最初至少连续6个月每月复查肝功能;每一次剂量上调之后,至少连续6个月每月复查肝功能;后续依据临床情况定期随访。
异常结果处置:
1.ALT/AST升高>5倍正常上限,立即暂停治疗。
2.转氨酶回落至基线,方可评估是否重启给药;重启后再次出现>5倍ULN转氨酶升高,或者出现药物相关黄疸(总胆红素≥2.5mg/dL,排除其他肝病病因),永久终止芬妥司兰钠治疗。
3.出现肝功能异常时完善鉴别诊断,开展对症治疗,持续随访实验室指标直至恢复基线。
重要禁忌:存在任何分级肝损伤(Child‑PughA/B/C)患者避免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仅当母体治疗获益明确大于胎儿潜在风险时,才可谨慎使用;无明确的推荐给药剂量。
【哺乳期女性】暂无临床数据,需要权衡母乳喂养的发育获益、母亲的治疗需求、药物对乳儿潜在不良风险,综合评估,谨慎选择是否哺乳。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女性若同时使用激素类避孕药(雌激素类),芬妥司兰钠会叠加血栓风险,计划启动芬妥司兰钠前,必须更换为非激素避孕手段;整个用药期间持续采用非激素避孕方式;尚无人类男性生育暴露数据。
【儿童使用】12周岁及以上青少年有效性与安全性已经确立;12‑17岁给药需成人监督。<12周岁儿童不推荐使用,无可用给药数据。
【老年人使用】尚未明确老年人群药效、不良反应与年轻患者的差异。老年患者常合并心血管、血栓高危基础疾病,临床使用应更加密切监测血栓、肝胆、肝功能指标,个体化权衡获益风险。
【肾功能损害】说明书中尚未开展专门肾损伤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群体药代分析提示轻度肾损伤不改变芬妥司兰暴露水平。
【肝功能损害】所有分级肝功能受损患者(Child‑PughA、B、C)避免使用。
禁忌症
尚未明确绝对禁忌症;但基线AT活性<60%不允许启动给药;Child‑PughA‑C肝损伤患者应避免使用;既往反复症状性胆囊疾病优先选择替代治疗方案。
药物相互作用
与凝血因子浓缩物(CFC)或旁路制剂(BPA)合用带来的高凝风险
芬妥司兰本身提升凝血酶生成;当同时联用CFC或BPA时,凝血酶峰值会出现叠加升高,显著增加血栓事件风险。
治疗前7天可以继续原有CFC/BPA预防给药;首次给药7天之后,禁止继续CFC/BPA预防性给药。
发生突破性出血需要急救使用CFC/BPA时,必须采用减量给药方案,降低给药频次;超说明书大剂量频繁使用会显著升高血栓风险。
药物过量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专门药物过量试验与过量处置信息。过量会造成AT活性过度下降(AT<15%),血栓风险显著上升。一旦疑似药物过量,立即检测血浆AT活性;暂停后续给药,持续监测血栓体征,对症支持处理;依据AT活性恢复情况评估后续是否重启治疗。
药代动力学
吸收:皮下给药后,血浆药物达峰时间tmax,20mg组中位2.88h;50mg组中位3.78h;皮下给药后血浆暴露与给药剂量呈比例增加。
分布:皮下给药药物主要分布富集于肝脏;血浆蛋白结合率96.6%(体外临床相关浓度);表观分布容积Vss/F个体变异较大。
代谢:主要经核酸内切酶、外切核酸酶降解为长短不一寡核苷酸片段;不经过CYP450酶代谢,不是转运体底物。
消除:血浆末端半衰期20mg组5.57h;50mg组7.98h;每月重复给药未见血浆药物蓄积。50mg给药后0‑24小时尿液回收原形药物平均占给药剂量14.6%。
贮存方法
原始外包装避光保护;可2‑8℃冰箱冷藏;允许单次室温(15‑30℃)储存最长不超过3个月;不可超过外包装标注有效期;室温放置之后,禁止再次放回冰箱;室温存放满3个月或者效期先到,以先到者为准,必须废弃。
生产厂家
法国赛诺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