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体重与剂量对应关系:
<30kg:10mg
30–50kg:20mg
51–65kg:30mg
66–80kg:40mg
81–90kg:50mg
91–115kg:60mg
115kg:70mg
皮肤类型、特征及UVA剂量对应关系:
I型(易灼伤,从不晒黑;红皮病型银屑病按I型处理):0.5J/cm²
II型(易灼伤,有时晒黑):1.0J/cm²
III型(有时灼伤,常晒黑):1.5J/cm²
IV型(从不灼伤,常晒黑):2.0J/cm²
V型(中等色素沉着):2.5J/cm²
VI型(黑人皮肤):3.0J/cm²
治疗频率与间隔:
每周治疗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治疗间隔至少48小时(光毒性反应峰值在48小时后显现)。
剂量调整规则:
若经过15次治疗后无明显反应,剂量可增加10mg(仅限单次调整)。
体重变化处理:
当患者体重变化跨越相邻剂量组时,通常无需调整药物剂量,但需相应调整UVA暴露时间。
防护措施:
治疗后继续佩戴防护镜24小时。
48小时内避免日光浴(光毒性反应与日晒可能产生叠加效应)。
眼科检查:
治疗前及每年进行眼科检查,以筛查白内障等潜在眼部问题。
实验室检查:
长期接受治疗的患者需定期进行实验室检查,监测肝肾功能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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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15年10月20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1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