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始治疗时卡麦角林(Cabergoline)片的推荐剂量为 0.25毫克,每周两次。根据患者血清催乳素水平,剂量可每周两次增加 0.25毫克,直至每周两次 1毫克。在开始治疗之前,应进行心血管评估,并考虑超声心动图来评估瓣膜疾病。
剂量增加不应超过每 4 周一次,以便医生可以评估患者对每个剂量水平的反应。如果患者没有充分反应,并且使用较高剂量没有观察到额外的益处,则应使用达到最大反应的最低剂量,并考虑其他治疗方法。接受卡麦角林(Cabergoline)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评估其心脏状况,并考虑超声心动图检查。
正常血清催乳素水平维持6个月后,可停用卡麦角林(Cabergoline),并定期监测血清催乳素水平以确定是否或何时应重新开始卡麦角林(Cabergoline)治疗。卡麦角林(Cabergoline)治疗超过 24 个月后疗效的持久性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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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19年12月13日,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