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应由在阿尔茨海默病痴呆的诊断和治疗方面经验丰富的医生开始和监督。应根据现行指南进行诊断。与在痴呆症患者中开始的任何治疗类似,只有在有护理人员可以定期管理和监测治疗的情况下,才应开始使用卡巴拉汀治疗。
初始剂量:以4.6毫克/24小时开始治疗。
维持剂量:至少治疗4周后,如果根据主治医师的指示耐受良好,则应将4.6毫克/24小时的剂量增加到9.5毫克/24小时,即每日推荐有效剂量,应持续至患者继续表现出治疗益处。
可以升级:9.5毫克/24小时是推荐的每日有效剂量,只要患者继续表现出治疗益处,就应该继续服用。
如果耐受性良好且仅在以9.5毫克/24小时治疗至少6个月后,治疗医师可考虑将已证明有明显认知恶化(例如MMSE降低)的患者的剂量增加到13.3毫克/24小时和/或功能下降(根据医生判断),而推荐的每日有效剂量为9.5毫克/24小时。
应定期重新评估卡巴拉汀的临床益处。当最佳剂量治疗效果的证据不再存在时,也应考虑停药。
如果观察到胃肠道不良反应,应暂时中断治疗,直至这些不良反应消退。如果治疗不中断超过三天,则可以以相同剂量恢复透皮贴剂治疗。否则应以4.6毫克/24小时 重新开始治疗。
从胶囊或口服溶液转换为透皮贴剂
基于口服和透皮卡巴拉汀的可比暴露量,接受Exelon胶囊或口服溶液治疗的患者可按如下方式改用Exelon透皮贴剂: 口服卡巴拉汀3毫克/天的患者可改用4.6毫克/24小时透皮贴剂。 口服卡巴拉汀6毫克/天的患者可改用4.6毫克/24小时透皮贴剂。 口服卡巴拉汀9毫克/天稳定且耐受性良好的患者可改用9.5毫克/24小时透皮贴剂。如果9毫克/天的口服剂量不稳定且耐受性良好,建议改用 4.6毫克/24小时透皮贴剂。 口服卡巴拉汀12毫克/天的患者可改用9.5毫克/24小时透皮贴剂。 改用4.6毫克/24小时透皮贴剂后,如果在至少4周的治疗后耐受良好,则应将4.6毫克/24小时 的剂量增加到9.5毫克/24小时,这是推荐的有效剂量。 建议在最后一次口服给药后的第二天使用第一个透皮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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