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uciCeno适用于成人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每日一次口服,必须缓慢滴定。用药前应评估肝功能及合并用药,警惕严重皮肤反应,严格遵医嘱使用。
LuciCeno适用于成人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也称局灶性发作),无论该发作是否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
起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天12.5mg,每日口服一次。
滴定方案:必须采用缓慢、循序渐进的剂量递增(滴定)方案,以降低严重皮肤反应等不良反应的风险。通常每两周调整一次剂量,推荐递增剂量如下:
第1-2周:每日12.5mg,每日一次。
第3-4周:每日25mg,每日一次。
第5-6周:每日50mg,每日一次。
第7-8周:每日100mg,每日一次。
第9-10周:每日150mg,每日一次。
第11周及以后(目标维护剂量):通常为每日200mg,每日一次。部分患者根据临床疗效和耐受情况,可进一步增加至每日最大推荐剂量400mg。
可随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药片可以整片吞服,也可以压碎后与水混合进行口服或鼻饲给药。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最大推荐剂量不应超过每日200mg;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不建议使用。
对于轻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包括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谨慎使用并考虑降低剂量;在终末期肾病(CLcr<15mL/min)或透析患者中不推荐使用。
当与某些酶诱导剂或特定药物合用时,可能需要根据临床反应调整LuciCeno的目标剂量。
如果漏服一次,应在想起时立即补服。如果距离下一次常规服药时间已经很近(通常在12小时以内),则应跳过漏服的剂量,直接按原计划服用下一次药物。切勿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服用双倍剂量。
如果服用过量,应立即就医。过量可能导致严重的嗜睡、头晕、共济失调或意识改变。目前尚无针对该药物过量的特效解毒剂,临床上主要采用支持性治疗和对症处理。
包括嗜睡、头晕、疲劳、复视和头痛。
药物反应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DRESS)/严重皮肤反应:若出现皮疹、发烧、淋巴结肿大或伴有其他系统性症状,必须立即停药并就医。
QT间期缩短:LuciCeno可呈剂量依赖性缩短QT间期,具有引发家族性短QT综合征等心律失常的潜在风险。
精神神经系统反应:包括自杀意念或行为、惊厥发作频率增加(如果突然停药)、以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如思维迟钝、协调能力下降)。
1、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在用药的前几周或快速滴定阶段,DRESS综合征的发生风险较高,因此严格遵守缓慢滴定程序至关重要。
2、短QT综合征:已知患有短QT综合征的患者严禁使用该药物。
3、自杀倾向监测:应密切监测患者情绪和行为的变化,警惕抑郁加重或出现自杀想法、行为的迹象。
4、撤药反应:切勿突然自行停药。如果需要停药,应在医生指导下在至少2周内逐渐减量停药,以防引发癫痫持续状态或反跳性发作。
5、驾驶与操作机械:由于该药可能引起嗜睡和头晕,在明确药物对自身的影响之前,不宜驾驶机动车辆或操作高危险机械。
1、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与酒精、阿片类药物、安眠药或其他抗焦虑药物合用时,会增强中枢抑制作用,导致过度嗜睡或呼吸抑制。
2、激素类避孕药:LuciCeno可能降低含激素口服避孕药的有效性。正在使用激素避孕药的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采用非激素类的可靠屏障避孕措施。
3、其他抗癫痫药物:与其他抗癫痫药物合用时,可能会改变彼此的血药浓度,像对部分酶诱导剂或底物有代谢酶诱导或抑制作用,医生会根据血药浓度和疗效进行调整。
口服后吸收迅速且完全,达峰时间通常在服药后1至4小时之间,食物对药物的总体吸收程度无临床显著影响。
在体内分布广泛,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大约为55%至60%。
主要在肝脏通过葡萄糖醛酸苷化以及部分通过细胞色素P450酶(如CYP2E1、CYP2A6、CYP2B6等)进行氧化代谢,生成无药理活性的代谢物。
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半衰期较长,大约为50至60小时,这支持了每日一次的给药方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5月4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1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