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TAF用于慢性乙型肝炎(HBV)成人感染者的治疗;
2016年12月,日本卫生劳动福利部(MHLW)批准TAF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017年1月,欧盟授权吉利德乙肝药物进入欧洲市场。
那么,TAF用法以及用量是什么呢?
TAF的使用方法以及使用剂量:应当由具备慢性乙型肝炎管理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
成人和青少年(年龄为12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为35kg):每日一次,一次一片。口服。需随食物服用。
漏服剂量:如果漏服一剂韦立得TAF片且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不足18小时,则患者应尽快服用一剂,并恢复正常给药时间。如果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18小时以上,则患者不应服用漏服药物,仅应恢复正常给药时间。
如果患者在服用韦立得TAF片后1小时内呕吐,则该患者应再服用一片。如果患者在服用韦立得TAF片后超过1小时呕吐,则该患者无需再服用一片。
特殊人群老年人无需针对年龄为65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韦立得TAF片剂量调整。
肾功能损害对于肌酐清除率(CrCl)估计值≥15mL/min的成人或青少年(年龄至少为12岁,并且体重至少为35kg)或CrCl<15mL/min且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无需调整韦立得TAF片剂量。在进行血液透析当天,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完成后给予富马酸替诺福韦片。
对于CrCl<15mL/min且未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尚无给药剂量推荐。
肝功能损害无需针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进行韦立得TAF片剂量调整。
儿童人群尚未确定韦立得TAF片在12岁以下或体重<35kg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