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药物时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波生坦片可降低肺和全身血管阻力,从而在不增加心率的情况下增加心脏输出量。主要用于治疗Ⅲ期和IV期原发性肺高压病人的肺动脉高压,或者硬皮病引起的肺高压。
今天咱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用波生坦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如果病人系统收缩压低于85mmHg,须慎用波生坦。
1.血液学变化:用波生坦治疗伴随剂量相关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平均0.9g/dl),可能是由于血液的稀释,多数在波生坦治疗开始的数周内观察到,治疗4-12周后稳定,一般不需要输血。建议在开始治疗前、治疗后第1个月和第3个月检测血红蛋白浓度,随后每3个月检查1次,如果出现血红蛋白显著降低,须进一步评估来决定原因以及是否需要特殊治疗。
2.体液潴留:严重慢性心脏衰竭的病人用波生坦治疗伴随住院率升高,因为在波生坦治疗的前4-8周慢性心脏衰竭恶化,可能是体液潴留的结果。建议监测病人体液潴留的症状(例如体重增加),出现症状后,建议开始用利尿剂或者增加正在使用利尿剂的剂量,建议在开始波生坦治疗前,对体液潴留症状的病人用利尿剂治疗。
3.肝脏转氨酶升高病人的处理:ALT/AST水平>3及≤5ULN,治疗和监测的建议如下:再做一次肝功能检验证实,如果证实,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止治疗,至少每2周监测1次转氨酶水平。如果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考虑继续或者再次使用波生坦(见再次治疗)。
4.ALT/AST水平>5及≤8ULN,治疗和监测的建议如下:再做一次肝功能检验证实,如果证实,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止治疗,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考虑继续或者再次使用波生坦(见再次治疗)。
5.ALT/AST水平>8ULN,治疗和监测建议如下:必需停止治疗,不考虑再使用波生坦。在转氨酶升高,伴随有肝脏损伤的临床症状(例如: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或者罕见嗜睡或疲劳)或者胆红素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水平2倍时,治疗必需停止,不考虑使用波生坦。
6.再次治疗:仅当波生坦治疗的潜在益处高于风险,而且转氨酶位于正常值内,才考虑再次使用波生坦,波生坦以开始的剂量再次使用,转氨酶必须在再次使用后3天内进行检测,过2周后再检测,随后根据以上建议进行。
以上就是波生坦注意事项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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