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复美(雷利度胺,来那度胺)适用于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瑞复美胶囊:必须在有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经验的医生监督下开始并提供治疗用药。若患者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或患者的血小板计数50×109/L,且其骨髓中浆细胞占有核细胞的比例50%,或患者的血小板计数3.0×109/L,且其骨髓中浆细胞占有核细胞的比例50%,则不得开始本品的治疗。
瑞复美(雷利度胺,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在每个重复28天周期里的第1-21天,每日口服本品25mg,直至疾病进展。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在每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15和22天口服40mg地塞米松。处方医生应根据患者的肾功能状况谨慎选择本品的起始剂量和随后的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的年龄选择地塞米松的起始剂量和随后的剂量调整。
在发生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时,或发生经判定与瑞复美相关的其它3级或4级毒性时推荐的调整剂量总结如下。来那度胺剂量下调步骤(每日给药方案):起始剂量,每28天周期瑞复美剂量第1-21天第1-21天,25mg/天;剂量下调水平-1,每28天周期来那度胺剂量第1-21天,20mg/天;剂量下调水平-2,每28天周期来那度胺剂量第1-21天,15mg/天;剂量下调水平-3,每28天周期瑞复美剂量第1-21天,10mg/天;剂量下调水平-4,每28天周期来那度胺剂量第1-21天,5mg/天。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3年3月24日,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