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新药TAF的确能够对患者产生明显的治疗效果,但是至于是否可以终身服用,还需根据患者自身的病情进展以及停药标准等条件来定。
根据TAF的相关研究建议,有轻度、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使用剂量,而ETV和TDF则需要根据患者的肾功能调整使用剂量,但TAF不推荐处于终末期肾脏疾病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使用。对于轻度肝损伤患者,使用TAF时不需要调整使用剂量,而对于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患者,使用TAF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尚未确定,故不建议肝硬化失代偿(ChildPugh B或C)患者使用该药。
根据《2017年欧洲肝病学会临床实践指南:HBV感染的管理》推荐,以下人群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建议首选TAF或ETV而非TDF:①年龄>60岁患者;②骨病患者,例如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可引起骨密度降低的药物,脆性骨折史者,骨质疏松症者等;③肾功能不全患者,如eGFR<60 mL/min,尿中白蛋白>30 mg,血磷<2.5 mg/dL及血液透析者。当eGFR<50 mL/min且≥15mL/min时,ETV和TDF均应调整剂量使用,而TAF则可以维持25 mg/d剂量不变。
另外,指南还推荐接受ETV、TDF或TAF治疗时出现部分病毒学应答的患者,多与治疗前极高的病毒载量相关,而非药物抗病毒能力不足。治疗48周部分病毒学应答的患者,若其HBV DNA水平呈进行性下降,可应用同一药物继续治疗;若HBV DNA水平并未进行性下降,应建议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或联合治疗选择ETV+TDF/TAF,这对进展性肝病患者尤为重要。
热文推荐:乙肝新药taf降价了吗 /newsDetail/72053.html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扫码关注
了解最新国际医疗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京) - 非经营性-2020-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