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伐沙班、拜瑞妥、Rivaroxaban、Xarelto
适用于需通过抗凝治疗预防血栓、控制血栓进展或降低血栓相关风险的成人,以及出生至未满18岁且初始肠外抗凝至少5天的静脉血栓栓塞症患者、2岁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Fontan术后需血栓预防的儿科患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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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Rivaroxaban)作为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在预防和治疗血栓性疾病中疗效显著,但其临床应用需严格遵循用药规范,以避免血栓复发、出血风险及特殊人群用药禁忌。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且无充分替代抗凝治疗会增加血栓事件风险,心房颤动患者换药期间卒中发生率升高;因非病理性出血或未完成疗程停药时,需考虑使用其他抗凝药替代。
利伐沙班增加出血风险(可累及任何器官,严重时致命),需权衡血栓与出血风险;密切监测出血体征(如血红蛋白下降、低血压),活动性出血时停药;合用影响止血药物或P-gp/CYP3A强抑制剂会进一步增加出血风险;特定高危患者(如支气管扩张、活动性癌症等)不推荐用于VTE一级预防;出血时可考虑特异性逆转剂,但不推荐常规监测抗凝效应。
利伐沙班患者接受神经轴麻醉或脊柱穿刺时可能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致瘫痪;操作需在低抗凝效应期进行,末次用药后间隔2个半衰期(年轻18小时、老年26小时)方可拔管,拔管后6小时再给药;创伤性穿刺需延迟24小时给药;需密切监测神经症状(如背痛、下肢障碍、大小便失禁),疑似血肿需紧急处理。
需定期评估肾功能并据此调整治疗,急性肾衰竭考虑调整剂量或停药;CrCl<30mL/min时暴露量升高,需监测出血;CrCl<15mL/min(含透析)避免使用;特定适应症(如DVT/PE治疗、关节置换术后预防)中CrCl<15mL/min禁用,CrCl15-30mL/min需密切监测出血;CAD/PAD中CrCl15-30mL/min数据有限但暴露量相似。
无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成人数据;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或凝血障碍肝病)因暴露量和出血风险升高,避免使用利伐沙班;无儿科肝功能损害数据。
避免利伐沙班与P-gp和强效CYP3A抑制剂(如酮康唑)或诱导剂(如利福平)合用;克拉霉素合用无显著出血风险;CrCl15-80mL/min患者合用中度CYP3A抑制剂(如红霉素)需权衡获益与风险。
妊娠期女性仅在获益大于母体与胎儿风险时使用利伐沙班;无剂量数据,抗凝效应无法标准监测;需密切监测出血体征(如血红蛋白下降、低血压、胎儿窘迫)。
TAVR患者不推荐利伐沙班(死亡与出血率高于抗血小板治疗);无其他人工心脏瓣膜患者数据,所有人工心脏瓣膜患者均不推荐使用。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肺栓塞患者或需溶栓/肺栓子切除术者,不推荐初始用利伐沙班替代普通肝素。
不推荐利伐沙班等DOACs用于三重阳性抗磷脂综合征患者(抗磷脂抗体、抗β2糖蛋白I抗体、狼疮抗凝物均阳性),因血栓复发率高于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6月17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