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同其他类型的化脓性角膜炎那样,应根据临床诊断、涂片和角膜刮片培养等实验室检查,以及对药物反应来确定真菌性角膜炎开始及持续治疗时间。如有可能,应当在体外确定那他霉素抗有关真菌的活性。单独使用那他霉素治疗真菌性眼内炎的有效性尚未确定。
2.只限于眼部滴用,不能注射使用。
3.使用本品后7-10天后,若角膜炎没有好转,则提示引起感染的微生物对那他霉素不敏感。应根据临床再次检查和其他实验室检查结果觉得是否继续治疗。
4.定时将本品涂于上皮溃疡处或滴于穹窿部。
5.由于使用本品的病例有限,可能出现我们现在尚未观察的不良反应。因此,建议使用本品的患者至少每周检查两次。如有可疑的药物毒性反应发生,应立即停止使用。
6.患者须知:勿触及药瓶瓶扣,以防药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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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08年07月18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