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良事件注意事项
(1)骨髓抑制作用
本药可引起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因此应保证对医疗设施以及癌症化疗有充分经验的医生使用本药,仅对认为适合使用本药的患者使用。使用本药后应充分观察患者情况,包括经常进行临床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随时检查患者的外周血液及骨髓表现,缩短或延长给药时间。使用本药导致白细胞减少现象,一般出现在给药开始日起,约2周后。
重复化疗时应考虑患者对于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的恢复情况,至少停药3周,给予患者恢复时间,如果本药用于胚胎细胞瘤以及与其他抗恶性肿瘤联合治疗,则需要停药16天。此外,使用本药时,也要考虑G-CSF制剂的使用,建议提前咨询医生。
(2)其他不良事件
使用本药可能导致感染、出血倾向或恶化,本药与其他抗恶性肿瘤药物合用时,可导致急性中血病、骨髓增生综合征(MDS),还可导致肝中心静脉阻塞(VOD),建议患者用药时随时检查外周血液以及骨髓表现,缩短或延长给药时间。使用本药与其他抗恶性肿瘤药物联合治疗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时,应熟读相关文献(《抗癌药物报告:顺铂(恶性淋巴瘤)》等)。
2、应用药物注意事项
(1)配药注意
本药溶解时可能会析出结晶,因此请预先溶解于每100mg/250ml以上的生理盐水等输液配比药物中,溶解后应尽快使用。此外,本药具有细胞毒性,制备时宜戴手套。皮肤沾有药液时应立即用大量流水仔细冲洗。
(2)输注注意
不要皮下、肌肉内给药,静脉给药可能会引起血管疼痛、静脉炎等注射反应,所以要注意注射部位、注射方法。静脉给药时如果药液泄漏到血管外,注射部位可能会发生硬结、坏死等情况,因此要慎重给药,避免药液泄漏到血管外。
(3)给药速度
有报告称快速静脉给药本药可导致血压暂时下降、心律失常等不良后果,因此建议在30-60分钟左右慢慢静注,出现血压下降等情况时应停止给药,给予补液治疗或进行其他支持治疗。
(4)其他注意
如果不稀释本药物而使用,聚氨酯制导管会产生龟裂漏出现象,也可能会溶解纤维素过滤器、导致丙烯酸或ABS树脂塑料器出现裂纹并渗漏,因此应避免在1.0mg/ml以上的高浓度药物中使用聚氨酯制导管、纤维素过滤器、丙烯酸或ABS树脂塑料器。此外,使用聚碳酸酯制三通活栓或延长管等用具时,其连接器部分会产生裂纹,可能会导致血液及药液泄漏、空气混入等危险情况,请谨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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