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3mg/kg 静脉注射超过90分钟以上,每3周注射1次,一共4次。如果发生毒性反应,可延迟输注,但所有输注应在首次输注后的16周内完成。
2、辅助黑色素瘤治疗:
10mg/kg静脉注射超过90分钟以上,每3周注射1次,一共4次。随后,10mg/kg,每12周注射一次,为期3年或直到证实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严重的不良反应,应永久停药。
3、肾细胞癌:
纳武单抗剂量为3mg/kg,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紧接着输注伊匹单抗,1mg/kg,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两者需同日输注,每3周1次。4次联合输注后,改为纳武单抗单药治疗,方案为240mg每次,每2周1次或480mg每次,每4周1次。
4、微卫星不稳定 (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伊匹单抗剂量为1mg/kg,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紧接着输注纳武单抗,3mg/kg,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两者需同日输注,每3周1次,持续4次或直到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疾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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