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来替尼、安圣莎、艾乐替尼、阿雷替尼、Alectinib、Alecensa
适用于成人患者,包括肿瘤切除后需辅助治疗的ALK阳性NSCLC成人患者,以及ALK阳性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 详情 ]
温馨提示: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使用阿来替尼(Alectinib)治疗时,请遵循医生的具体指导和处方指示,并定期进行医疗检查以便监测疗效和副作用情况。
每日口服两次,每次600mg,随餐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选择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治疗时,需基于肿瘤组织或血浆标本中ALK(间变性淋巴瘤激酶)阳性的检测结果。
若血浆标本中未检测到ALK重排,如有可能,应进一步检测肿瘤组织。
用于治疗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证实为ALK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轻度(肌酐清除率60至<90mL/min)或中度(30至<60mL/min)肾损伤: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肾损伤(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终末期肾病:相关数据未明确。
3级肾损伤:暂时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或≤1.5倍正常上限(ULN),随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
4级肾损伤:永久停用治疗。
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级)肝功能不全: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剂量调整为每日口服两次,每次450mg。
ALT(丙氨酸转氨酶)或AST(天门冬氨酸转氨酶)升高>5倍ULN且总胆红素≤2倍ULN:暂时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或≤3倍ULN,随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
ALT或AST升高>3倍ULN且总胆红素升高>2倍ULN(无胆汁淤积或溶血证据):永久停用治疗。
总胆红素升高>3倍ULN:暂时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或≤1.5倍ULN,随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
起始剂量:每日口服两次,每次600mg。
第一次减量:每日口服两次,每次450mg。
第二次减量:每日口服两次,每次300mg。
若无法耐受每日口服两次、每次300mg的剂量,则停用治疗。
心动过缓
有症状者: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60次/分。若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已停用或调整剂量,可恢复先前剂量;若未明确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未停用或未调整剂量,则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
心率<60次/分、存在危及生命的后果且需紧急干预:若未明确导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出现复发,永久停用治疗。若已明确合并用药并已停用/调整剂量,待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60次/分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并根据临床需要密切监测;若复发,永久停用治疗。
治疗相关间质性肺病(ILD)/肺炎(任何级别)
永久停用治疗。
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
升高>5倍ULN:暂时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或≤2.5倍ULN,随后以原剂量恢复治疗。
升高>10倍ULN或CPK升高>5倍ULN再次出现:暂时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或≤2.5倍ULN,随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
溶血性贫血
若怀疑溶血性贫血:暂停治疗。
症状缓解后:可选择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或永久停用。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4月18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0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