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肝病患者的推荐剂量
在预定手术前10至13天开始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建议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每日剂量基于患者在预定手术前的血小板计数。患者应在最后一次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5至8天后接受手术。
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每天口服一次,连续服用5天,饭后服用。如果漏服,患者应在记起后立即服用下一次剂量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患者不应一次服用两剂以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应在第二天的正常时间服用下一剂量;应完成全部5天的服药。
表:计划接受手术的慢性肝病患者的推荐剂量和持续时间
在慢性肝病患者的临床试验中,阿伐曲泊帕(苏可欣)仅作为5天每日一次的单一给药方案进行了研究 。慢性肝病患者不应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试图使血小板计数恢复正常。
监测:在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前和手术当天进行血小板计数,以确保血小板计数充分增加。
2、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推荐剂量
根据需要使用最低剂量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以达到并维持血小板计数大于或等于 50×109/升,从而降低出血风险。根据血小板计数反应调整剂量。
请勿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使血小板计数正常化。
初始剂量方案:开始服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时,起始剂量为20毫克(1片),每日1次,与食物同服。
监测:开始使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治疗后,每周评估血小板计数,直至血小板计数稳定在大于或等于50×109/升,此后每月获得血小板计数。
停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后至少 4 周内,每周检测血小板计数。
根据血小板计数反应调整剂量。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0毫克(2片)。
表: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剂量调整
表:用于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滴定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剂量水平
*除服用中度或强双重诱导剂或中度或强CYP2C9和CYP3A4双重抑制剂的患者外,所有患者的初始给药方案。
如果出现漏服剂量,患者应在想起漏服剂量时立即服用。患者不应一次服用两剂来弥补错过的剂量,应按照当前方案服用下一剂。
停用:如果在4周最高剂量40毫克(每日一次)给药后血小板计数未增加至大于或等于50×109/升,则停用阿伐曲泊帕(苏可欣)。如果服用20毫克(每周一次)2周后血小板计数大于400×109/升,则停止服用干酪酸。
3、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CYP2C9和CYP3A4合用中度或重度双重诱导剂或抑制剂的推荐剂量
在接受合用药物治疗的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中,推荐的阿伐曲泊帕(苏可欣)起始剂量汇总于下表。
表:基于合用药物的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推荐的干酪素起始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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