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艾瑞布林由日本Eisai公司研发,于2010年11月15日在美国首次上市,2019年7月12日,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新型抗癌药甲磺酸艾瑞布林Halaven,用于既往已接受过至少两种化疗方案(包括蒽环素和紫杉烷)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以下是医伴旅为患者朋友们整理的甲磺酸艾瑞布林使用说明书:
甲磺酸艾瑞布林的用法用量:(1)第1天和第8天,甲磺酸艾瑞布林的推荐剂量是1.4 mg/㎡,静脉给药用时2至5分钟,一个疗程21天;请不要与其他药物混合或与含有葡萄糖的溶液合用。(2)有轻度肝受损患者(Child-Pugh分级A)第1天和第8天 的剂量为1.1 mg/㎡,静脉给药用时2至5分钟,一个疗程21天。(3)有中度肝受损患者(Child-Pugh 分级B),第1天和第8天推荐剂量0.7 mg/㎡静脉给药,用时2至5分钟,一个疗程21天。(4)有中度肾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15-49 mL/min),第1天和第8天推荐剂量是1.1 mg/㎡静脉给药,用时2至5分钟,一个疗程21天。
甲磺酸艾瑞布林剂量调整:(1)对任何以下情况在第1或第8天不要给予甲磺酸艾瑞布林:1)ANC < 1,000/立方mm;2)血小板<75,000/立方mm;3)3级或4非血液学毒性。(2)第8天剂量可能被后延最多1周。1)如第15天毒性没有解决或改善至≤2级严重程度,省略该剂量。2)如第15天毒性解决或改善至 ≤ 2 级严重性,给予甲磺酸艾瑞布林。在减低剂量和不早于2周开始下一疗程。(3)如某剂量曾为毒性被延迟而毒性恢复至2级严重程度或更低,在减低剂量恢复艾日布林。(4)在曾被减低后不要再增加甲磺酸艾瑞布林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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