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仑伐替尼(Lenvatinib)是一种抗肿瘤药,是一种多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于2015年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上市。
(1)、测量血压,在开始治疗前控制血压。
(2)、通过尿试纸评估蛋白尿。
(3)、评估甲状腺和肝功能。
(4)、评估血清电解质,在开始治疗前纠正电解质异常。
(5)、进行牙科检查。
(6)、对有生育潜能的女性进行妊娠试验。
(1)、治疗开始后1周监测血压,治疗前2个月每2周监测一次,之后至少每月监测一次。
(2)、治疗前2个月每2周监测一次肝功能,之后在治疗期间至少每月监测一次。
(3)、治疗期间定期使用尿试纸监测蛋白尿。
(4)、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心功能不全的临床症状或体征。
(5)、对患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缓慢性心律失常的患者,或正在服用已知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的患者,监测心电图。
(6)、治疗期间至少每月监测一次血钙浓度。
(7)、治疗期间至少每月监测一次甲状腺功能。
(8)、治疗期间定期评估血清电解质。
(9)、治疗期间定期进行牙科检查。
(10)、对于肝细胞癌患者,密切监测肝衰竭的迹象,包括肝性脑病。
(1)、临床医生应参考已发表的方案,以了解与仑伐替尼联合方案中使用的其他抗肿瘤药物的剂量、给药方法和给药顺序。
(2)、择期手术前至少停药1周,大手术后至少2周内以及直至伤口充分愈合后方可给药。
(1)、口服:
每天一次口服给药,无需考虑进餐。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
整粒吞服胶囊,不要压碎或咀嚼,如果仑伐替尼胶囊无法整粒吞服,可将完整胶囊(最多5粒)溶解在小容器或口服注射器(20mL容量)中的3mL水或苹果汁中;不要弄破或压碎胶囊。
对于需要6粒胶囊的剂量,请按照说明每次制备3粒胶囊。让胶囊在液体中静置至少10分钟,使胶囊壳溶解,然后搅拌或摇晃至少3分钟。服用混合物后,向容器或口服注射器中加入2mL水或苹果汁,旋动并摇晃,然后服用。至少重复此步骤一次,直至看不到残留物,以确保服用了全部剂量。
(2)、饲管给药
为通过饲管给药的仑伐替尼进行制备时,将完整胶囊(最多5粒)溶解在小容器或口服注射器(20mL容量)中的3mL水中;不要弄破或压碎胶囊。对于需要6粒胶囊的剂量,请按照说明每次制备3粒胶囊。
让胶囊在液体中静置至少10分钟,使胶囊壳溶解,然后搅拌或摇晃至少3分钟。给予混合物后,向容器或注射器中加入2mL水,旋动并摇晃,然后给予。至少重复此步骤一次,直至看不到残留物,以确保给与了全部剂量。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如果漏服一次仑伐替尼剂量,且距离下一次服药时间在12小时以内,则不应补服。
(1)、分化型甲状腺癌
每天一次,每次24mg,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2)、肾细胞癌
每天一次,每次20mg,与帕博利珠单抗(每3周静脉输注30分钟,每次200mg)联用。
仑伐替尼(Lenvatinib)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最长持续2年,或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完成2年联合治疗后,可继续使用仑伐替尼(Lenvatinib)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3)、既往治疗过的晚期肾细胞癌
每天一次,每次18mg,与依维莫司(每天一次口服5mg)联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4)、肝细胞癌
体重≥60kg的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2mg。
体重<60kg的患者:每天一次,每次8mg。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5)、子宫内膜癌
每天一次,每次20mg,与帕博利珠单抗(每3周静脉输注30分钟,每次200mg)联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1)、首次剂量降低后,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20mg,肾细胞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14mg,子宫内膜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14mg。
(2)、第二次剂量降低后,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14mg,肾细胞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子宫内膜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
(3)、第三次剂量降低后,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肾细胞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8mg,子宫内膜癌患者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8mg。
(1)、对于体重≥60kg(起始剂量为每天12mg)的患者,首次剂量降低后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8mg。
第二次剂量降低后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4mg。第三次剂量降低后重启剂量为隔天一次4mg。
(2)、对于体重<60kg(起始剂量为每天8mg)的患者,首次剂量降低后重启剂量为每天一次4mg,第二次剂量降低后重启剂量为隔天一次4mg,第三次剂量降低后需停止治疗。
出现3级高血压(尽管进行了最佳抗高血压治疗)时,应暂停治疗;当毒性改善至≤2级时,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出现4级高血压时,永久停止治疗。
出现3级心功能不全时,暂停治疗;当毒性消退或改善至0或1级时,根据毒性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性,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或停止治疗。出现4级心功能不全时,永久停止治疗。
出现任何级别的动脉血栓栓塞事件,永久停止治疗。
出现3或4级肝毒性时,暂停治疗;当毒性消退或改善至0或1级时,根据肝毒性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性,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或停止治疗。出现肝衰竭时,永久停止治疗。
出现3或4级肾毒性(包括肾衰竭)时,暂停治疗;当毒性消退或改善至0或1级时,根据肾损伤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性,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或停止治疗。
出现24小时尿蛋白≥2g时,暂停治疗;当蛋白尿改善至24小时≤2g时,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出现肾病综合征时,永久停止治疗。
出现任何级别的胃肠道穿孔,永久停止治疗。
出现3或4级瘘管形成,永久停止治疗。
QTc>500msec或较基线增加>60msec时,暂停治疗;当毒性消退或改善至≤480msec时,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
出现任何级别的RPLS,暂停治疗;当RPLS完全消退时,根据神经系统症状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性,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或停止治疗。
出现持续性或难以耐受的2或3级其他不良反应时,暂停治疗;当毒性消退或改善至0或1级时,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出现4级不良反应时,永久停止治疗。出现4级实验室检查异常时,暂停治疗;当实验室检查异常消退或改善至0或1级时,以降低的剂量重启治疗。
既往存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无需调整剂量。
肝细胞癌患者既往存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无具体剂量建议。
分化型甲状腺癌、肾细胞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既往存在中度肝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
分化型甲状腺癌、肾细胞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既往存在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建议降低剂量。
对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14mg;对于肾细胞癌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对于子宫内膜癌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
既往存在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89mL/分钟):无需调整剂量。
终末期肾病:未进行研究;无具体剂量建议。
肝细胞癌患者既往存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无具体剂量建议。
分化型甲状腺癌、肾细胞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既往存在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建议降低剂量。
对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14mg;对于肾细胞癌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对于子宫内膜癌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肝细胞癌患者无具体建议。
无具体剂量建议。
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开始仑伐替尼治疗前验证有生育潜能女性的妊娠状态。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该药或患者在用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尚不清楚仑伐替尼是否会分泌到人乳中,仑伐替尼及其代谢物在大鼠乳汁中的浓度高于母体血浆,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1周内停止母乳喂养。
在开始治疗前验证有生育潜能女性的妊娠状态,建议有生育潜能的女性在仑伐替尼(Lenvatinib)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在幼年大鼠中,每日口服仑伐替尼8周,观察到生长迟缓(体重增加、食物消耗量以及股骨和胫骨宽度和/或长度减少)、继发性身体发育延迟和生殖器官不成熟。
在2至<17岁患有复发或难治性实体瘤(包括骨肉瘤、尤文氏肉瘤、横纹肌肉瘤和高级别胶质瘤)的儿科患者中研究了仑伐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但尚未确立;与成人患者相比,儿科患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气胸的发生率更高。
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年轻成人相比未观察到总体差异。
既往存在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对分化型甲状腺癌、肾细胞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的仑伐替尼全身暴露量影响不大;无需调整剂量。对于肝细胞癌和既往存在轻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然而,制造商对于肝细胞癌和既往存在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未给出具体建议。
在分化型甲状腺癌、肾细胞癌或子宫内膜癌和既往存在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全身暴露量增加;建议降低剂量。对于肝细胞癌和既往存在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无具体剂量建议。
既往存在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对仑伐替尼全身暴露量影响不大,无需调整剂量。
在既往存在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全身暴露量增加;建议分化型甲状腺癌、肾细胞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降低剂量。对于肝细胞癌和既往存在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具体剂量建议。
未在终末期肾病患者中进行研究。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lenvatinib-mesylat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