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布昔替尼(abrocitinib、CIBINQO)作为一款高选择性JAK1抑制剂,精准靶向参与特应性皮炎炎症和瘙痒的关键信号通路,实现强效的同时减少对JAK2、JAK3和TYK2的抑制,重塑特应性皮炎治疗标准,让患者重获“无痒人生”!
适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患者中,对包括生物制剂在内的其他全身性药物应答不佳、疾病无法得到充分控制,或不适合使用这些治疗方法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不建议与其他Janus激酶(JAK)抑制剂、生物类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
(1)每日口服一次,阿布昔替尼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建议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药。
(2)片剂需用水整片吞服,不得压碎、掰开或咀嚼。
(3)若漏服一剂,应尽快补服,除非距离下一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若距离下一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则跳过漏服剂量,按常规服药时间继续服用阿布昔替尼。
(4)可联合外用糖皮质激素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1)儿科患者
12岁及以上青少年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口服100mg。若效果不佳,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一次200mg。若每日200mg剂量仍效果不佳,应停用治疗。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维持治疗应答。
(2)成人患者
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口服100mg。若效果不佳,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一次,每次200mg。若每日200mg剂量仍效果不佳,应停用治疗。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维持治疗应答。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治疗前3个月内,除低剂量阿司匹林(每日<81mg)外,禁止与抗血小板药物合用。
接受阿布昔替尼100mg治疗的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包括:鼻咽炎、恶心、头痛、单纯疱疹、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头晕、尿路感染、疲劳、痤疮、呕吐、脓疱病、口咽痛、流行性感冒、胃肠炎、接触性皮炎。
接受阿布昔替尼200mg治疗的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包括:恶心、头痛、单纯疱疹、血肌酸激酶升高、头晕、尿路感染、痤疮、呕吐、胃肠炎、上腹痛、腹部不适、带状疱疹、血小板减少症。
美国FDA发布的针对阿布昔替尼使用期间可能引起的不良事件的黑框警告,包括:
阿布昔替尼可能引发严重的细菌、真菌、病毒或机会性感染,此类感染可能导致住院甚至死亡。在阿布昔替尼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需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感染的体征与症状;若发生严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应立即停用阿布昔替尼,并开展全面的诊断检查及适当的抗菌治疗。重启阿布昔替尼治疗前,需充分权衡治疗的风险与获益。
避免将阿布昔替尼用于存在活动性严重感染(包括局部感染)的患者。
在使用阿布昔替尼治疗前及治疗期间,需对患者进行潜伏性结核病评估与检测,必要时应先治疗潜伏性结核病,再使用阿布昔替尼。即使患者初始结核病检测结果为阴性,在阿布昔替尼治疗期间仍需监测其是否出现活动性结核病。
已有报告显示,使用阿布昔替尼可能出现病毒再激活情况,包括疱疹病毒再激活。若患者出现带状疱疹,可考虑暂停阿布昔替尼治疗,直至症状缓解。
有研究显示,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另一种JAK抑制剂与更高的全因死亡风险相关。阿布昔替尼尚未获批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
已有报告显示,使用阿布昔替尼可能引发恶性肿瘤,包括非黑色素瘤皮肤癌。与肿瘤坏死因子(TNF)阻滞剂相比,用于治疗炎症性疾病的其他JAK抑制剂可能导致更高的恶性肿瘤发生率,其中包括淋巴瘤。当前吸烟者或既往吸烟者的风险可能更高。
已有报告显示,使用阿布昔替尼可能引发深静脉血栓(DVT)与肺栓塞(PE)。应避免将阿布昔替尼用于血栓形成风险可能升高的患者。
已有报告显示,使用阿布昔替尼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症与淋巴细胞减少症。
已有报告显示,使用阿布昔替尼后,患者的血脂指标可能出现剂量相关性升高,通常从治疗第4周开始,且在16周的治疗期间持续存在。
在启动阿布昔替尼治疗前,需为患者完成所有适龄的免疫接种,包括带状疱疹疫苗接种。在启动阿布昔替尼治疗前短期内、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短期内,均应避免接种活疫苗。
在临床试验期间,已报告3例视网膜脱离病例。
已有报告显示,使用阿布昔替尼可能出现与剂量相关的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多数情况下为暂时性升高;目前尚未报告横纹肌溶解症病例。
在动物生殖研究中,观察到使用阿布昔替尼可能导致子代骨骼异常、体重降低及出生后存活率下降。
关于阿布昔替尼在妊娠期女性中使用的数据有限。
目前缺乏关于阿布昔替尼是否会进入乳汁、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以及对乳汁分泌影响的数据。在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检测到阿布昔替尼,因此推测其可能存在于人乳汁中。建议在阿布昔替尼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天内,避免进行母乳喂养。
根据大鼠实验结果,阿布昔替尼可能对女性生育能力产生影响。在动物研究中,停药1个月后,这种影响具有可逆性。
尚未确定阿布昔替尼在12岁以下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与有效性。阿布昔替尼用于12岁及以上青少年患者的依据,来自3项随机对照研究的结果。
在临床试验中,4.6%的患者年龄≥65岁,0.8%的患者年龄≥75岁。由于临床试验中年龄≥65岁的患者数量不足,无法确定该人群与年轻成年患者的疗效是否存在差异。
(1)不建议将阿布昔替尼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患者。
(2)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级)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阿布昔替尼时,无需调整剂量。
不建议将阿布昔替尼用于重度肾功能损害及终末期肾病患者,包括接受肾脏替代治疗的患者。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阿布昔替尼时,建议降低剂量。轻度肾功能损害(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89mL/min)患者使用阿布昔替尼时,无需调整剂量。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3年12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3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