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本内容仅作参考,不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线下就医
1、肾功能损害患者:对于肾小球滤过率(eGFR) ≥30 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eGFR <30 mL/min的患者避免使用百斯瑞明。
2、肝功能损害
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或C)患者禁用贝瑞米。
在接受百斯瑞明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肝酶水平升高。当肝酶水平的升高是进行性和持续性的时,应减少百斯瑞明的剂量。如果尽管剂量减少,肝酶升高仍是进行性的且具有临床意义,或如果有肝功能损害的证据(Child-Pugh B或C),则停用百斯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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