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博替尼治疗期间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条的情况,永久停药:
1、发生内脏穿孔或形成瘘管。
2、严重出血。
3、出现严重动脉血栓事件 (如心肌梗死,脑梗死)。
4、肾病综合征。
5、恶性高血压,高血压危象,采用最佳治疗却仍持续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6、下颌骨坏死。
7、可逆的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
另外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也需要暂停用卡博替尼:
1、如果患者在接受卡博替尼治疗期间,疾病出现进展或恶化,可能是药物无效或耐药,需要停药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
2、如果患者同时使用其他药物,且这些药物与卡博替尼存在相互作用,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或影响药物效果,需要停药或调整药物组合。
3、如果患者出现无法耐受的副作用,如严重的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等,或者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荨麻疹等,需要立即停药并就医处理。
建议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卡博替尼,若有不耐受及时联系医生治疗或者调整用药,不可自行调整或者停止用药,以免产生影响病情的反应。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03月26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