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髓抑制:本品治疗导致骨髓抑制的发生率增加,包括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
为了监测毒性反应必须在开始本品治疗之前以及根据需要检测全血细胞计数,至少在每一个疗程开始之前检测。如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 109/L、或血小板计数<75 × 109/L、或有既往治疗未消退的3或4级非血液学临床相关毒性,则不应开始本品治疗。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严重感染的报告。鉴于大多数为与骨髓抑制相关的报告,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并应按临床指征采取适当处理措施,如采取给予抗菌药物或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的治疗。在 RECOURSE研究中,本品组中的 9.4%患者接受了G-CSF的治疗。
2、胃肠道毒性:本品导致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毒性的发生率增加。应密切监测具有恶心、呕吐、腹泻和其他胃肠道毒性症状的患者,并且应按临床指征采取止吐、止泻和其他措施(例如补充液体和电解质)。根据需要应调整剂量,例如延迟给药和/或减量。
3、肾功能异常:不建议重度肾功能异常或终末期肾病患者(肌酐清除率 [CLcr] <30 mL/min或需要透析)使用本品,因为尚无这些患者使用本品的数据。
与肾功能正常( CLcr ≥90 mL/min)或轻度肾功能异常( CLcr 6089 mL/min)的患者相比,中度肾功能异常( CLcr 30-59 mL/min)患者中发生≥ 3级不良事件( AE)、严重不良事件、延迟给药和减量的发生率更高(差异至少为 5%)。
此外,与肾功能正常或轻度肾功能异常的患者相比,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中的曲氟尿苷和盐酸替匹嘧啶的暴露量较高。应增加对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的血液学毒性的监测频率。
4、肝功能异常:尽管基于非常有限的数据,因为基线中度肝功能异常患者中的 3级或4级高胆红素血症的发生率较高,对于基线中度或重度肝功能异常(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 [NCI]标准C和D组,总胆红素> 1.5×ULN)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5、蛋白尿:开始本品治疗之前和治疗期间建议采用试纸尿液分析监测蛋白尿。乳糖不耐受本品含乳糖。伴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性遗传性疾病、 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6、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很小。
7、本品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疲乏、头晕或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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