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mg口服,每日两次,餐前或餐后服用均可。
整粒吞服胶囊,不得打开、咀嚼或压碎。
若转换自其他激酶抑制剂,需根据原药物说明书逐步减量或停药。
用药前及治疗期间需监测:
全血细胞计数(含白细胞分类和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PT、PTT、TT、INR)、基线心电图(ECG)。
跳过漏服剂量,按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禁止补服双倍剂量。
择期手术或有创操作前停药7天(出血风险),止血确认后方可重启。
新发腹泻:启用止泻药,加强补液。
≥3级腹泻(每日排便增加≥7次/需住院):暂停给药至恢复≤1级,重启原剂量;若复发,暂停给药至恢复后剂量减半,并需联用止泻药。
临床显著血小板减少持续>7天:暂停给药,恢复后剂量减半;若复发,再次减半剂量。
中度出血(需干预):暂停至出血停止,重启原剂量;复发则减半剂量。
重度出血(需输血/手术/住院):暂停至出血停止,重启剂量减半;复发则永久停药。
危及生命的出血:永久停药。
QTc>500msec或较基线增加>60msec:暂停给药;
若1周内恢复至≤480msec/基线:重启原剂量;
超过1周恢复:重启时减量。
剂量阶梯:200mg每日两次(起始)→100mg每日两次(首次减量)→100mg每日一次(二次减量)。无法耐受100mg/日者永久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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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11月,FDA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