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泽尼达妥单抗、注射用泽尼达妥单抗、Ziihera、zanidatamab-hrii、ZW25
既往接受过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HER2阳性(IHC3+)胆道癌(BTC)成人患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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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胆道癌患者进行治疗时,需基于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的HER2阳性(IHC3+)肿瘤标本。
给予对乙酰氨基酚、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和皮质类固醇(如氢化可的松)。
计算所需药瓶数量,从冰箱取出后室温放置;
每300mg瓶加5.7mL注射用水(沿瓶壁缓慢注入),得到瓶壁缓慢注入),得到50mg/mL溶液(可抽取6mL);
轻轻旋动至溶解,避免摇晃;静置至气泡消散;
目视检查,应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清至微乳光溶液,无可见颗粒,若有变色或颗粒则丢弃。重构后溶液可立即使用,或在室温(18-24℃)下保存≤4小时,或冷藏(2-8℃)下保存≤4小时(不含防腐剂)。
抽取所需剂量体积,缓慢加入含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的输液袋中,使最终浓度为0.4-6mg/mL;
轻轻倒置混匀,避免摇晃;
目视检查,应为澄清无色溶液,无可见颗粒,若有则丢弃;
丢弃瓶中剩余部分。稀释后溶液可立即使用,或室温(18-24℃)下保存≤12小时,或冷藏(2-8℃)下保存≤24小时(含重构至输注的总时间),超时则需重新制备剩余剂量。
通过0.2或0.22微米过滤器静脉输注,不可静脉推注或弹丸注射,不可与其他静脉药物同用一条静脉通路。
首次和第二次为120-150分钟;第三和第四次若耐受良好则为90分钟;后续若耐受良好则为60分钟。
泽尼达妥单抗推荐剂量为20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若计划剂量延迟或漏用,应尽快给药,无需等待下一次计划剂量,调整给药并维持每2周一次的给药间隔。
泽尼达妥单抗针对不良反应的推荐减量剂量为15mg/kg;若患者无法耐受15mg/kg,应永久停用泽尼达妥单抗。
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较治疗前基线绝对下降≥16个百分点,或LVEF≤50%且较治疗前基线绝对下降≥10个百分点,需暂停泽尼达妥单抗至少4周;
若4-8周内LVEF恢复至正常范围且较基线绝对下降≤15个百分点,可恢复治疗;否则永久停用。若确诊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永久停用。
轻度(1级)反应:将输注速率降低50%,后续输注若耐受可逐渐恢复至之前的速率;
中度(2级)反应:立即停止输注,给予适当治疗,症状缓解后以50%的原速率恢复,后续输注若耐受可逐渐恢复;
重度(3级)反应:立即停止输注,给予适当治疗,本次周期内不重启,后续输注以50%的原速率进行,若再次发生3级反应则永久停用;
危及生命(4级)反应:立即永久停用并给予紧急治疗。
轻/中度(1/2级):无需调整剂量,给予适当治疗并监测;
重度(3级):暂停治疗直至缓解至≤1级,给予或加强治疗,后续可维持原剂量或减至15mg/kg,若复发则减至15mg/kg,若经优化治疗后仍持续>3天则永久停用;
危及生命(4级):永久停用。
确诊≥2级,永久停用。
轻/中度(1/2级):无需调整剂量,给予适当治疗并监测;
重度(3级):暂停治疗直至缓解至≤1级,给予适当治疗,后续可维持原剂量或考虑减至15mg/kg;
危及生命(4级):除可纠正的电解质紊乱或实验室异常(3天内纠正且缓解至≤1级可恢复原剂量,复发则永久停用)外,永久停用。
若出现不良反应或需确认用药指征,请立即咨询专业医师,切勿擅自调整用药方案。药品说明书标注剂量为常规参考剂量,临床实际用量需由医生根据个体病情、治疗反应及耐受性综合评估后个性化调整。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1月20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76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