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替拉韦(Cabotegravir)是一种长效抗HIV药物,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0毫克。
口服导入期: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0毫克,持续至少28天。
12岁或以上:
体重至少35公斤: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0毫克。
青少年体重至少35公斤:
口服导入期: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0毫克,持续至少28天。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 30 至小于 90 毫升/分钟)或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 30 毫升/分钟):不建议调整剂量。
未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肌酐清除率小于 15 毫升/分钟):无可用数据。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 级或 B 级):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 级):无可用数据,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研究卡替拉韦。
尚无关于在妊娠期使用卡替拉韦治疗HIV-1感染的数据,不推荐将卡替拉韦作为孕妇或有生育潜力且试图怀孕的女性的完整治疗方案。
尚不清楚卡替拉韦是否会分泌到人乳中,但该药会分泌到动物乳汁中。当药物存在于动物乳汁中时,很可能也存在于人乳中。
尚不清楚卡替拉韦是否影响人乳分泌或对母乳喂养的婴儿产生影响,建议接受此治疗的女性仅在预期获益大于对婴儿的潜在风险时进行母乳喂养。
对于年龄<12岁或体重<35公斤的儿科患者,口服卡替拉韦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尚未确定。
口服卡替拉韦的临床试验未纳入足够数量的≥65岁患者,无法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受试者不同。
(1)、轻度或中度(Clcr 30 mL/分钟至<90 mL/分钟)肾功能不全:口服卡替拉韦无需调整剂量。
(2)、严重肾功能不全(Clcr <30 mL/分钟):口服卡替拉韦无需调整剂量,建议增加对不良反应的监测。
(3)、终末期肾病(<15 mL/分钟):对卡替拉韦药代动力学的影响未知,透析预计不会改变卡替拉韦的暴露量。
(1)、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级或B级):口服卡替拉韦无需调整剂量。
(2)、严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级):对口服卡替拉韦药代动力学的影响未知。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cabotegravi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