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米普利单抗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CSCC(mCSCC或laCSCC)成人患者的治疗,且不适合根治性手术或放疗。
作为辅助治疗用于术后或放疗后复发风险高的CSCC成人患者。
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BCC(laBCC或mBCC)成人患者,且对Hedgehog通路抑制剂(HHI)治疗进展或不耐受。
单药一线治疗PD-L1表达≥50%(≥50%肿瘤细胞阳性)、无EGFR/ALK/ROS1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联合铂类化疗一线治疗PD-L1表达≥1%(≥1%肿瘤细胞阳性)、无EGFR/ALK/ROS1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适用于铂类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成人患者。
推荐剂量为350mg西米普利单抗,每3周一次(Q3W),静脉输注30分钟。
方案1:350mg,每3周一次(Q3W),共12周,随后700mg,每6周一次(Q3W),总疗程不超过48周。
方案2:350mg,每3周一次(Q3W)持续治疗,直至疾病复发或毒性不可耐受。
粉针剂需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终浓度1-20mg/mL。
稀释后溶液需立即使用,若未及时使用,室温下可保存不超过8小时,冷藏(2-8℃)下可保存不超过10天。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无需调整剂量,≥75岁患者数据有限。
轻度至中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研究数据。
可能累及肺、结肠、肝、内分泌系统、皮肤等,需密切监测并及时干预(如糖皮质激素)。
严重反应(如肺炎、肝炎、心肌炎)可能导致永久停药。
可能出现严重输液反应(3-4级),需中断输注并永久停药。
器官移植排斥、自身免疫性疾病恶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避免在治疗前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生理剂量≤10mg/d泼尼松或等效药物除外)。
免疫抑制剂可与西米普利单抗联用,但需权衡疗效与免疫抑制风险。
疲劳、皮疹、腹泻、恶心、食欲下降、甲状腺功能异常、咳嗽、瘙痒。
对西米普利单抗活性成分或辅料(如L-脯氨酸、聚山梨酯80)过敏者禁用。
2-8℃避光保存,禁止冷冻。
室温(≤25℃)下8小时内使用。
冷藏(2-8℃)下10天内使用,使用前需恢复至室温。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4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76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