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那单抗适用于以下炎症性疾病的治疗,仅限成人、青少年及2岁及以上儿童(痛风性关节炎仅限成人):
冷吡啉相关周期性综合征(CAPS):包括穆-韦综合征(MWS)、新生儿起病的多系统炎性疾病(NOMID)/慢性婴儿神经皮肤关节综合征(CINCA)、严重家族性寒冷自身炎症综合征(FCAS)/家族性寒冷性荨麻疹(FCU)(症状超出寒冷诱发的荨麻疹皮疹)。
肿瘤坏死因子受体相关周期性综合征(TRAPS)。
高免疫球蛋白D综合征(HIDS)/甲羟戊酸激酶缺乏症(MKD)。
家族性地中海热(FMF):建议与秋水仙碱联合使用(如适用)。
包括成人斯蒂尔病(AOSD)和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SJIA),适用于对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和全身糖皮质激素反应不佳的2岁及以上患者,可单药或联合甲氨蝶呤治疗。
适用于成人频繁发作(过去12个月内≥3次发作),且NSAIDs和秋水仙碱禁忌、不耐受或疗效不足,同时不适合反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需同步启动或优化降尿酸治疗(ULT),卡那单抗仅作为按需治疗药物。
必须由专科医生启动和监督治疗:CAPS、TRAPS、HIDS/MKD、FMF及斯蒂尔病需由相关领域专家处方;痛风性关节炎需由熟悉生物制剂使用的医生处方,并由医护人员注射。
途径:皮下注射(大腿、腹部、上臂或臀部,每次更换部位,避免破损、瘀伤、皮疹或瘢痕组织)。
自我注射:CAPS、TRAPS、HIDS/MKD、FMF及斯蒂尔病患者经医生评估并培训后,可由患者或照护者自行注射(预充式注射笔仅限12岁及以上、体重>40kg的患者或照护者操作,青少年需成人监督);痛风性关节炎禁止自我注射。
≥4岁青少年及成人按体重给药:体重>40kg者起始剂量为150mg,体重15–40kg者为2mg/kg,体重7.5–15kg者为4mg/kg;每8周皮下注射1次。若首次给药7天后未达满意临床应答(皮疹及其他全身炎症症状未缓解),可考虑追加150mg(或2mg/kg);若追加后实现完全应答,需维持300mg(或4mg/kg)每8周的强化给药方案。若追加后仍未应答,可再次给予300mg(或4mg/kg);若此次给药后实现完全应答,基于临床判断可考虑维持600mg(或8mg/kg)每8周的强化方案。
2–4岁以下儿童:体重≥7.5kg者起始剂量为4mg/kg,每8周1次。若首次给药7天后未应答,可追加4mg/kg;若追加后实现完全应答,基于临床判断可考虑维持8mg/kg每8周的强化方案。
≥2岁青少年及成人按体重给药:体重>40kg者起始剂量为150mg,体重7.5–40kg者为2mg/kg;每4周皮下注射1次。若首次给药7天后未达满意应答,可考虑追加150mg(或2mg/kg);若追加后实现完全应答,需维持300mg(或4mg/kg,体重≤40kg者)每4周的强化方案。若无临床改善,医生需重新评估是否继续使用卡那单抗。
体重≥7.5kg者起始剂量为4mg/kg(最大剂量不超过300mg),每4周皮下注射1次。若无临床改善,医生需重新评估是否继续治疗。
成人患者在急性发作期单次皮下注射150mg,需同步启动或优化降尿酸治疗。若首次给药无应答,不建议再次使用;若应答后需再次治疗,两次给药间隔需至少12周。
CAPS、TRAPS、HIDS/MKD、FMF及斯蒂尔病患者漏服时,应立即补注,后续按原间隔继续给药。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CAPS、TRAPS、HIDS/MKD、FMF、SJIA:2岁及以上可按体重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2岁以下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无明确剂量推荐。
痛风性关节炎: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人群。
无需调整剂量,安全性与<65岁人群相似。
未进行相关研究,无明确剂量推荐,需医生评估获益风险。
无需调整剂量,但临床经验有限。
避孕:育龄期男女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妊娠:孕妇数据有限,动物实验未发现生殖毒性,但卡那单抗可通过胎盘(IgG1类抗体),潜在风险未知。仅当获益大于风险时使用;若孕期用药,需告知儿科医生,新生儿出生后16周内避免接种活疫苗。
哺乳:是否经乳汁分泌未知,需权衡获益与风险后决定是否哺乳。
可能出现头晕/眩晕或乏力,出现症状时需待完全缓解后再从事需判断力或运动技能的活动。
禁用情况:活动性严重感染(CAPS、TRAPS、HIDS/MKD、FMF及斯蒂尔病患者需待感染治愈后再启动/继续治疗;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禁止给药)。
监测:治疗期间及停药后密切监测感染征象(发热>3天、咳嗽、咽痛、局部红肿、体重下降等),有反复感染史或免疫缺陷者慎用。
机会性感染:罕见曲霉病、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带状疱疹等,因果关系未排除。
治疗前需评估活动性或潜伏结核(病史、PPD试验、干扰素释放试验、胸片),高风险者筛查阴性后方可用药;治疗期间若出现持续咳嗽、低热、体重下降,立即就医。
中性粒细胞减少(ANC<1.5×10⁹/L)或白细胞减少:禁止启动治疗;治疗前及治疗后1-2个月需监测血常规,慢性治疗者定期监测,异常时考虑停药。
血小板减少:通常为一过性,无明确出血风险,但需监测。
上市后观察到恶性肿瘤病例,抗IL-1治疗的潜在风险未知。
可能出现皮疹、瘙痒等轻中度反应;虽未观察到过敏性休克,但注射性蛋白存在严重过敏风险,用药后需观察。
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无症状的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需监测肝功能。
禁止联用活疫苗: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避免接种活疫苗(如麻疹、水痘疫苗)。
接种时机:如需接种活疫苗,需在治疗间歇期(末次给药后3个月至下次给药前3个月);治疗前建议完成所有常规疫苗(肺炎球菌、灭活流感疫苗等)。
新生儿接种:母亲孕期用药者,新生儿16周内避免活疫苗(见“妊娠与哺乳”)。
无明确突变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建议确诊后用药。
MAS为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感染或疾病活动加重可能触发。若出现持续高热、肝脾肿大、血细胞减少等,需立即排查MAS并干预。
罕见(多见于SJIA患者),表现为广泛皮疹、发热、淋巴结肿大,可能致命。出现症状时立即停药,改用其他治疗。
本品含0.4mg/ml(溶液剂)或0.6mg/瓶(粉针剂)聚山梨酯80,可能引发过敏,过敏体质者需告知医生。
TNF抑制剂(如依那西普、阿达木单抗、英夫利昔单抗):禁止联用,可能增加严重感染风险。
CYP450底物(窄治疗窗药物):慢性炎症抑制CYP450酶活性,卡那单抗可能逆转此效应,导致这类药物暴露量变化(如华法林、环孢素),需监测疗效或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以下为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排序(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
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气管炎、流感、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鼻咽炎等)、耳部感染、蜂窝织炎、胃肠炎、尿路感染。
头晕/眩晕。
上腹痛(非常常见);胃食管反流病(不常见)。
注射部位反应(红肿、瘙痒、疼痛)。
关节痛(非常常见);肌肉骨骼痛、背痛(常见)。
乏力/疲劳。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降低、蛋白尿(非常常见,多为短暂性)。
血液学:白细胞减少(非常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常见);血小板减少(不常见,多为短暂性,无出血事件)。
肝功能:转氨酶升高(常见,发生率低于对照组曲安奈德);胆红素升高(少见,无症状)。
血脂:甘油三酯升高(常见,临床意义不明)。
持续发热>3天、严重感染征象(寒战、胸痛、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荨麻疹、喉头水肿、低血压)、DRESS症状(广泛皮疹+高热+淋巴结肿大)。
对卡那单抗或任何辅料(如聚山梨酯80)过敏者。
活动性严重感染者。
150mg/ml注射液:2-8℃冷藏,避光,勿冷冻。首次开启后立即使用;预充式注射笔取出后室温(≤30℃)可存放14天(不超过包装标注的有效期)。
150mg注射用粉末:2-8℃冷藏,避光,勿冷冻。复溶后立即使用;若未立即使用,2-8℃可存放24小时(需无菌操作)。
注意:剩余药液、空瓶/空笔需按医疗废物处理(放入锐器盒),禁止随意丢弃。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1月1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1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