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托坦(曼托坦)治疗肾上腺肿瘤的效果如何呢?米托坦(曼托坦)于1970年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癌,并于2002年被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列为罕见病药物。随后,米托坦(曼托坦)在加拿大(1978年)、巴西(1988年)、中国香港(1989年)、韩国(2001年)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上市。
一项临床研究显示,米托坦(曼托坦)联合顺铂的总有效率达到48.6%,总的肿瘤无进展时间为9.1个月,总生存时间为28.5个月;在该方案治疗有效的患者中,肿瘤无进展时间达到了18.2个月,总生存时间将近4年(47.7个月),其中,有19.4%的患者其无进展时间超过2年,近10%的患者无进展时间超过5年;有48.6%的患者其总生存时间超过2年,14%的患者总生存时间超过5年,较其它方案的治疗效果有显著提高。
米托坦(曼托坦)结构与杀虫药DDT和DDD相似,可视为一种肾上腺细胞毒性药物(cytotoxic agent),可在不破坏细胞的情况下抑制肾上腺(使肾上腺皮质萎缩和坏死);其作用的生化机转仍未清楚。现有的数据显示该药物不但调节周边组织的类固醇代谢,而且也能直接抑制肾上腺皮质。米托坦(曼托坦)可改变人体内肾上腺皮质内泌素(corisol)在肾脏以外的代谢;虽然皮质类固醇的血浆中浓度没有下降,但17-羟皮质类固醇的测定值则降低。该药物显然会增加6-B-羟基肾上腺皮质内泌素(6-B-hydroxyl cortisol)的形成。 对于不可切除或无法完整切除的III期肾上腺皮质癌患者以及IV期患者来说,米托坦(曼托坦)为主要的治疗方案。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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