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贝替定用于治疗曾使用过蒽环类治疗的不能手术切除的或转移的脂肪肉瘤、平滑肌肉瘤、复发卵巢癌。
临床试验期间报告了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包括致命病例。在每个剂量给药之前以及在整个治疗周期中定期评估中性粒细胞计数。
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和肌肉骨骼毒性;每次给药前评估CPK水平;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
临床试验期间报告了肝毒性,包括肝功能衰竭。
在每次给药前和根据临床上已存在的肝功能损害的严重程度评估LFTs;根据LFT异常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通过治疗中断,剂量减少或永久停药来管理升高的LFT;不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胆红素水平高于正常上限的3倍至10倍,以及任何AST和ALT);减少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
可能会发生心肌病,包括心力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射血分数降低,舒张功能障碍或右心室功能障碍;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终止治疗。
可能发生外渗,导致组织坏死,需要清创术;渗出后1周以上可出现组织坏死的迹象;对于trabectedin的外渗没有特定的解毒剂;通过中央静脉线进行管理。
曲贝替定过敏者禁用。基于其药理作用,可能对胎儿有害,妊娠期妇女避免使用。尚未明确本品是否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明确。尚无胆红素高于正常上限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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