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ybrevant Faspro、Amivantamab and Hyaluronidase-Ipuj
适用于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为携带特定EGFR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具体适应症包括与拉泽替尼、卡铂、培美曲塞联合或单药治疗,针对外显子19缺失、外显子21L858R替代突变及外显子20插入突变的不同患者群体。[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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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brevant Faspro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和给药相关反应,症状包括呼吸困难、潮红、发热、寒战、胸部不适、低血压、呕吐等,中位发病时间约为2小时。治疗前需给予抗组胺药、解热镇痛药和糖皮质激素进行预处理,并按推荐方式给药。给药期间需在具备心肺复苏药物和设备的环境中监测患者,若疑似出现给药相关反应,需暂停注射,根据反应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恢复治疗或永久停药。
Rybrevant Faspro可能导致严重甚至致命的ILD/肺炎。治疗期间需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新的或加重的提示ILD/肺炎的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若疑似ILD/肺炎,需立即暂停Rybrevant Faspro;若确认ILD/肺炎,需永久停药。
Rybrevant Faspro与lazertinib联合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甚至致命的VTE事件(包括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多数事件发生在治疗前4个月(未进行抗凝预防时)。治疗前4个月推荐给予预防性抗凝治疗,不推荐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期间需监测VTE症状和体征,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治疗。根据VTE严重程度暂停Rybrevant Faspro和lazertinib,抗凝治疗启动后,医护人员可决定是否恢复两药治疗;若经治疗性抗凝后仍复发VTE,需永久停用Rybrevant Faspro,可继续使用lazertinib(剂量参考其说明书)。
Rybrevant Faspro可能引起严重皮疹(包括TEN、痤疮样皮炎)、瘙痒、皮肤干燥等。开始治疗时需给予预防性和伴随药物(如口服抗生素、头皮抗生素洗剂、保湿剂等),并建议患者限制日晒、做好防晒措施。若出现皮肤反应,需给予支持治疗(如局部糖皮质激素、口服抗生素等),3级反应需加用口服激素并考虑皮肤科会诊,严重或持续不缓解的皮肤反应需根据严重程度暂停、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
Rybrevant Faspro可能引起眼部毒性,包括角膜炎、睑缘炎、干眼症、结膜充血、视力模糊、视觉障碍、眼痒、葡萄膜炎等。若患者出现新的或加重的眼部症状,需及时转诊至眼科医生。根据眼部毒性严重程度,暂停、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
基于Rybrevant Faspro的作用机制和动物实验结果,Rybrevant Faspro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治疗前需核实有生殖潜力女性的妊娠状态,告知有生殖潜力的女性Rybrevant Faspro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并建议其在治疗期间及最后一剂Rybrevant Faspro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建议严格遵循剂量调整和复查安排,密切观察身体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联系医生调整方案,确保治疗效果和身体状态同步管理。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12月17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76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