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腹泻
腹泻可能导致脱水和肾功能衰竭,患者应在腹泻发作时自行服用抗腹泻药物(如洛哌丁胺),直至大便变稠12小时后停药。出现持续48小时以上的2级腹泻或≥3级腹泻时,需暂停本品直至缓解,并调整剂量。
(二)大疱性和剥脱性皮肤疾病
患者在用药期间应尽量减少阳光暴露,使用防护服和防晒霜。出现严重皮肤反应时需停药,对于持续或无法耐受的2级及3级皮肤反应,需暂停用药并调整剂量。
(三)间质性肺病(ILD)
用药期间若患者出现急性发作或加重的肺部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需暂停本品并进行评估,确诊ILD后应停药。
(四)肝毒性
治疗期间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若肝功能恶化,需暂停或停药。
(五)胃肠道穿孔
存在相关病史或合并用药的患者风险增加,若出现严重腹痛,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六)角膜炎
怀疑角膜炎时需暂停本品进行评估,确诊溃疡性角膜炎需暂停或停药,有角膜炎病史、溃疡性角膜炎或严重干眼的患者慎用,佩戴隐形眼镜可能增加风险。
(七)胚胎-胎儿毒性
告知孕妇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最后一剂后至少2周,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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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2年4月7日,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