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度饮酒者慎用。
2、有肝病史的患者慎用。
3、本品在大鼠乳汁中的浓度为血浆药物浓度的3倍,哺乳期妇女慎用。
4、服药前与服药期间接受低胆固醇饮食,服用剂量因人因治疗目标而异。
5、在使用本品前及治疗3个月内进行肝功能检查,若血清转氨酶高于正常值3倍时应停用本品或减量。
6、若有不明原因肌痛、肌无力发生时或怀疑为肌病应立即停用本品。
7、在不同性别和年龄人群中使用的药动学无差异。
8、八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尚无资料。
9、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对本品血浆浓度无影响,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血药浓度为正常者的3倍,严重肝功能不全者血药浓度可达正常者的2倍。
10、发生药物过量采用支持治疗,本品不易通过透析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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