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中国进行的随机、开放多中心的Ⅱ期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对局部晚期鼻咽鳞状细胞癌(Ⅲ或ⅣA-B期)的治疗效果。入组病人137例,试验组接受h-R3治疗加根治性放射治疗,对照组接受单纯根治性放射治疗。
结果显示:
1、肿瘤完全缓解率(CR率):对治疗结束时、疗后第5周原发灶、颈部转移淋巴结和总评价的肿瘤完全缓解率(CR率)进行统计分析。
2、治疗结束时试验组的CR率为:原发灶76.56%、淋巴结75.00%、总评价65.63%,对照组的CR率为34.85%、57.58%和27.27%,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疗后第5周,试验组的CR率分别为原发灶90.63%、淋巴结89.06%、总评价87.50%,对照组的CR率分别为51.52%、72.73%和42.42%,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了治疗结束后第17周试验组的CR率分别为原发灶92.19%、淋巴结93.75%、总评价90.63%,对照组的CR率分别为63.64%、80.30%和51.52%,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肿瘤有效率(CR PR):疗后第17周试验组有效率为100%,对照组90.91%,两者比较,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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