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菲格拉替尼、Infigratinib、Truseltiq、英非替尼、英飞替尼
经FGFR2融合/重排检测阳性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成人患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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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菲格拉替尼的用法用量需严格依据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体重、肝肾功能及耐受性进行个体化调整,具体需在肿瘤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对于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患者,若要使用英菲格拉替尼进行治疗,需依据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患者存在FGFR2融合或重排。
英菲格拉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25mg(1粒100mg胶囊+1粒25mg胶囊),每日口服一次,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构成28天为一个周期的治疗方案。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指导患者空腹服用英菲格拉替尼,服药时间需与进食时间至少间隔1小时或2小时,且每日服药时间应大致固定。告知患者需用一杯水将胶囊完整吞服,切勿压碎、咀嚼或溶解胶囊。
若患者漏服英菲格拉替尼超过4小时,或服药后发生呕吐,指导其在次日按照常规每日剂量方案恢复服药即可。
英菲格拉替尼针对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减少梯度如下:首次剂量调整为100mg(1粒100mg胶囊);第二次剂量调整为75mg(3粒25mg胶囊);第三次剂量调整为50mg(2粒25mg胶囊)。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
无需调整剂量,继续按当前剂量使用英菲格拉替尼,并定期进行眼科评估。若该不良反应在14天内缓解,维持当前剂量继续治疗;若14天内未缓解,暂停使用英菲格拉替尼直至症状缓解,之后可按之前的剂量或较低剂量恢复治疗。
高磷血症
当血清磷水平在5.5-7.5mg/分升时,继续按当前剂量使用英菲格拉替尼,并根据相应药品说明书启用或调整磷结合剂的剂量。每周监测血清磷水平,在每个治疗周期中英菲格拉替尼停药的7天(第22-28天)以及因非高磷血症相关不良反应而暂停使用英菲格拉替尼期间,需停用磷结合剂。
当血清磷水平超过7.5mg/分升,或单次血清磷水平超过9mg/分升(无论降磷治疗的持续时间或剂量如何),暂停使用英菲格拉替尼,直至血清磷水平降至5.5mg/分升及以下。之后在最大剂量使用磷结合剂的前提下,按以下方式恢复用药:若血清磷水平超过7.5mg/分升的持续时间不足7天,按原剂量重启英菲格拉替尼;若血清磷水平超过7.5mg/分升的持续时间超过7天,或患者曾出现单次血清磷水平超过9mg/分升,按下一较低剂量水平恢复使用英菲格拉替尼。
若高磷血症引发危及生命的后果,需紧急干预(如透析),则永久停用英菲格拉替尼。
其他不良反应
出现3级不良反应时,暂停使用英菲格拉替尼,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级及以下,之后按下一较低剂量水平恢复用药;若不良反应在14天内未缓解,永久停用英菲格拉替尼。
出现4级不良反应时,永久停用英菲格拉替尼。
注:不良反应严重程度依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常见不良反应术语标准(NCICTCAE4.03版)进行界定。
应避免将英菲格拉替尼与质子泵抑制剂(PPI)、H2受体拮抗剂或局部作用抗酸剂联合使用。若无法避免联合使用,需遵循以下要求:
与H2受体拮抗剂联用时,英菲格拉替尼的服药时间需提前2小时或延后10小时。
与局部作用抗酸剂联用时,英菲格拉替尼的服药时间需提前2小时或延后2小时。
对于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为30-89ml/分钟),英菲格拉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00mg,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以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对于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总胆红素高于正常上限[ULN]至1.5倍ULN,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高于正常上限)或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总胆红素高于1.5倍ULN至3倍ULN,且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任意水平),英菲格拉替尼的推荐剂量如下:
轻度肝功能不全:每日100mg,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以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中度肝功能不全:每日75mg,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以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1年5月28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