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品不得替代其他含有伊立替康盐酸盐的药物。
1、推荐用量
与奥沙利铂、氟尿嘧啶及亚叶酸联合
推荐剂量为:50mg/m²,通过静脉输注90分钟,每两周一次。
对于UGT1A1*28纯合(homozygous)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亦为50mg/m²,每两周一次。
血清胆红素超出正常上限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与氟尿嘧啶及亚叶酸联合
推荐剂量为:70mg/m²,通过静脉输注90分钟,每两周一次。
对于UGT1A1*28纯合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50mg/m²,每两周一次;随后视耐受情况可增加至70mg/m²。
血清胆红素超出正常上限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预用药
建议在每次输注前30分钟给予糖皮质激素及抗呕吐药物预防不良反应。
2、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与奥沙利铂、氟尿嘧啶及亚叶酸联合
对于接受50mg/m²剂量的患者,如出现3级或4级不良反应(按NCICTCAE标准):
首次发生时,停药直至症状恢复至≤1级,复用时剂量降至40mg/m²;
第二次发生时,复用剂量降至35mg/m²;
第三次发生时,复用剂量降至25mg/m²;
第四次发生则建议停用本品。
对于3级或4级手足综合征、任意级别的神经小脑毒性、≥2级心脏毒性、间质性肺病或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患者,一经出现,均建议立即停药。
同时,当因不良反应而降低本品剂量时,联合用药的氟尿嘧啶和奥沙利铂剂量应相应调整:
首次发生时,降至原始剂量的80%;
第二次降至65%;
第三次降至50%;
第四次则停止治疗;而亚叶酸的剂量一般维持不变。
与氟尿嘧啶及亚叶酸联合
对于接受70mg/m²剂量(或对UGT1A128纯合患者尚未提升至70mg/m²者):
如出现3级或4级不良反应,停药直至恢复至≤1级后,首次复用时剂量调整为50mg/m²(对于UGT1A128纯合患者则为43mg/m²);
第二次复用时降至43mg/m²(或35mg/m²);
第三次则建议停用本品。
同时,遇到间质性肺病或严重过敏性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3、配制与给药
本品为危药,使用时必须遵循特殊处理及废弃程序。
配制
1.根据计算取适量本品自单剂量小瓶中抽取,稀释于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并轻柔混合均匀;未用完部分的药液须予以丢弃。
稀释液需避光保存。
3.若在室温条件下配制,应在4小时内使用;如在2ºC~8ºC冷藏条件下配制,可在24小时内使用,使用前须放至室温。
4.切勿冷冻。
给药
通过静脉输注方式,输注时间为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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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12月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