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妥珠单抗适用于与放疗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EGFR) 表达阳性的III/IV期鼻咽癌。EGFR是一种跨膜糖蛋白,分子量为170KD,其胞内区具有特殊的酪氨酸激酶活性。体内和体外研究显示,尼妥珠单抗可阻断EGFR与其配体的结合,并对EGFR过度表达的肿瘤具有抗血管生成、抗细胞增殖和促凋亡作用。尼妥珠单抗治疗鼻咽癌效果如何?一般用几个疗程?
一项在中国进行的随机、开放多中心的Ⅱ期临床研究评价了尼妥珠单抗对局部晚期鼻咽鳞状细胞癌(Ⅲ或ⅣA-B期)的治疗效果。入组病人137例,试验组接受h-R3治疗加根治性放射治疗,对照组接受单纯根治性放射治疗。
结果显示:肿瘤完全缓解率(CR率):对治疗结束时、疗后第5周原发灶、颈部转移淋巴结和总评价的肿瘤完全缓解率(CR率)进行统计分析。治疗结束时试验组的CR率为:原发灶76.56%、淋巴结75.00%、总评价65.63%,对照组的CR率为34.85%、57.58%和27.27%,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疗后第5周,试验组的CR率分别为原发灶90.63%、淋巴结89.06%、总评价87.50%,对照组的CR率分别为51.52%、72.73%和42.42%,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了治疗结束后第17周试验组的CR率分别为原发灶92.19%、淋巴结93.75%、总评价90.63%,对照组的CR率分别为63.64%、80.30%和51.52%,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肿瘤有效率(CR PR):疗后第17周试验组有效率为100%,对照组90.91%,两者比较,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尼妥珠单抗用法用量
将两瓶 (100mg)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稀释到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液给药,给药过程应持续60分钟以上。在给药过程中及给药结束后1小时内,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状况。首次给药应在放射治疗的第一天,并在放射治疗开始前完成。之后每周给药1次,共8周,患者同时接受标准的放射治疗。
由于每位患者的病情阶段及个人体质不同,患者在实际接受药物治疗时其用药剂量、疗程时间等也是不同的。患者的用药疗程时间是由其自身情况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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