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拉诺森(Waylivra)是一种反义寡核苷酸药物,通过抑制载脂蛋白C-III(APOC-III)的合成,降低血液中甘油三酯水平,英文别称有Waylivra、volanesorsen等多种。
推荐起始剂量为285毫克(1.5毫升),皮下注射,每周一次,持续3个月。
3个月后,给药频率应减少至每2周一次,每次285毫克。
如果患者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幅度小于25%,或在使用沃拉诺森每周285毫克治疗3个月后未能使血清甘油三酯低于22.6 mmol/L,则应停止治疗。
(1)、在使用沃拉诺森治疗6个月后,如果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反应不充分(由监督专家评估)且血小板计数在正常范围内,可考虑将给药频率增加至每周285毫克。
(2)、如果较高的每周一次285毫克剂量在9个月后未能提供显著的额外甘油三酯降低,患者应重新降回每2周285毫克的剂量。
(1)、如果血小板计数低于140 x 10⁹/L,应在大约一周后再次测量以重新评估。
(2)、如果第二次测量血小板计数仍低于140 x 10⁹/L,则不应开始使用沃拉诺森。
开始治疗后应根据血小板水平至少每两周监测一次血小板水平。
(1)、血小板计数正常(≥140 x 10⁹/L):按计划给药(起始每周一次,3个月后每两周一次),监测频率为每两周一次。
(2)、血小板计数在100-139 x 10⁹/L:剂量调整为每两周一次,监测频率为每周一次。
(3)、血小板计数在75-99 x 10⁹/L:暂停治疗至少4周,待血小板水平≥100 x 10⁹/L后恢复治疗,监测频率为每周一次。
(4)、血小板计数在50-74 x 10⁹/L:暂停治疗至少4周,待血小板水平≥100 x 10⁹/L后恢复治疗,监测频率为每2-3天一次。
(5)、血小板计数低于50 x 10⁹/L:停止治疗,建议使用糖皮质激素,监测频率为每日一次,并需要咨询血液学家以重新评估继续治疗的利益与风险。
如果漏服一剂并在48小时内注意到,应尽快补注漏服的剂量。
如果未在48小时内注意到,则应跳过漏服的剂量,按计划进行下一次注射。
参考资料: 欧洲药监局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说明书网址:https://www.ema.europa.eu/en/documents/product-information/waylivra-epar-product-information_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