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伐可泮(Avacopan)用药期间遵医嘱定期复诊,以便医生评估药物疗效。
(1)、肝功能:开始阿伐可泮治疗前必须检测ALT、AST、碱性磷酸酶和总胆红素。活动性/未控制肝病及肝硬化患者不推荐使用。
(2)、乙型肝炎:所有患者必须筛查HBsAg和抗-HBc。对现症或既往感染者,需咨询肝病专家,评估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必要性。
(3)、感染状态:评估是否存在活动性、严重或慢性感染(如结核、真菌感染),活动性感染期间应避免用药。
(1)、肝功能监测:治疗开始后前6个月,需每4周复查肝功能,此后按临床指征进行,根据转氨酶升高程度(>3倍或>5倍正常值上限等)采取暂停或永久停药措施。
(2)、感染监测:密切观察患者是否出现新发感染的症状(如发热、咳嗽、尿路刺激征)。一旦发生严重感染,应立即中断治疗。
(3)、超敏反应监测:教育患者识别血管性水肿迹象(突发面部、喉部肿胀),一旦发生需立即永久停药并紧急就医。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1)、肝损伤患者:轻度至中度肝损伤者无需调整剂量,但需严密监测。严重肝损伤者无研究数据,不推荐使用。
(2)、肾损伤患者:轻度至重度肾损伤均无需调整剂量,但未在透析患者中研究。
(3)、老年患者:无需特殊剂量调整。
代表药物: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圣约翰草。
影响机制:显著诱导CYP3A4,加速阿伐可泮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大幅降低(AUC降至约7%),疗效丧失。
临床建议:避免同时使用。
代表药物:伊曲康唑、克拉霉素、伏立康唑、利托那韦。
影响机制:抑制CYP3A4,减慢阿伐可泮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显著升高(AUC增至约219%)。
临床建议:合用时,阿伐可泮剂量应减至30毫克,每日一次。
(1)、CYP3A4底物:
他汀类:如辛伐他汀,合用时暴露量增加超3倍。建议将辛伐他汀日剂量限制在10毫克。
其他:合用时需考虑减少其他CYP3A4敏感底物(如某些钙通道阻滞剂、免疫抑制剂、镇静药)的剂量。
(2)、CYP2C9底物:如塞来昔布、华法林,合用时暴露量也可能增加,需密切监测。
食物影响显著:与高脂餐同服,可使AUC增加约72%,达峰时间延迟。因此必须随餐服用以确保有效血药浓度。
蛋白结合率高:与血浆蛋白(白蛋白、α1-酸性糖蛋白)的结合率>99.9%,分布容积大(约345L)。
(1)、主要代谢途径:主要通过肝脏CYP3A4酶代谢,生成活性代谢物M1(活性与母药相当)。
(2)、消除半衰期长:母药平均消除半衰期约97.6小时,代谢物M1约55.6小时。
(3)、排泄途径:主要经粪便排泄(约77%),少量经尿排泄(约10%)。
(1)、达稳时间:约需几周达到稳定血药浓度。
(2)、蓄积程度:稳态时药物在体内有约4倍蓄积。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14487